東北網4月2日電 依據國家有關文件要求:2004年要將糧食風險基金的40%補貼給農民。我省將從糧食風險基金中拿出18億一千六百萬元直接補貼給種糧農民。此外,拿出三千六百萬元作為機動補貼,用於縣(市)解決沒納入計稅土地面積應享受補貼的支出。按2003年全省農業稅決算計稅面積一億三千九百八十萬畝計算,平均每畝補貼13元,平均每個農民補貼80元。對原納入農業稅計稅面積的退耕還林土地也將給予補貼。
關於具體補貼政策、辦法和標准,由省制定政策、確定原則,核定對市(地)的補貼額度,市(地)在協調平衡的基礎上,確定對縣(市)的補貼額度,由縣(市)制定具體補貼辦法和標准。
嚴格補貼范圍,享受補貼的只能是納入2003年計稅面積的土地和在原計稅面積上退耕還林的土地,不得隨意擴大范圍;解決特殊因素所需的補貼要通過減少機動地收費中解決,不足部分由縣(市)自行解決,不得擠佔補貼基數;補貼資金的分配要直接核定到戶,並由鄉(鎮)財政所直接發放到戶。
第一批補貼資金在4月15日前開始兌付,以縣(市)為單位,兌付額度不低於應兌付總額的50%,5月16日開始兌付剩餘資金,原則上6月末前兌付完畢。
責任編輯:李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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