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5月9日電 (解娟 記者 雷蕾) 一司機駕車撞傷騎車人後欲逃竄,結果將傷者拖帶出二十餘米,造成傷者搶救無效死亡。今天,司機被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故意殺人判處死刑。
2003年10月25日,金立志駕駛松花江微型面包車,行至哈爾濱道外區大新街至北九道街路口時,發現一名老年婦女騎自行車過馬路。金立志認為自己能在她前面開過去,結果車後側把自行車刮倒,田某摔倒在地。金立志將田某送至哈爾濱道外區南勛頭道街4-2號小區院內,田下車叫門時,金立志駕車欲逃離。此時,田及女兒王某來到院內攔截,金繞到小區車輛出口,田某則在小區出口阻攔不讓金走。金立志駕車強行闖過,田某閃身用手抓住駕駛室車門,金繼續駕車向前行駛將田拖帶20餘米後,致田摔倒頭部撞地。金立志駕車逃離現場。田某經送醫院搶救無效8日後死亡。
責任編輯: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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