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1日電 哈爾濱市交警自17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新標准執罰以來,哈市交通秩序明顯改觀。從近日開始,交警將對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違法行為實行罰款和記分處罰同時進行,駕駛員記滿12分進學習班,學習後接受考試。
據了解,此規定對醉酒後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以及超過三個月不繳納罰款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一次記12分;對公路營運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或違反規定載貨、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等違法行為;一次記6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12個月的記分周期內駕駛員記分達到12分,公安交警部門將吊扣其駕駛證,責成其參加相關法規的學習。考試合格後,記分清除;發還駕駛證。拒不參加學習的,交警部門將公告其駕駛證停止使用。
據交通秩序處統計,17日至今,哈市交警共取締各類交通違法行為4237件,罰款327510元,暫扣證件1486本,暫扣車輛164臺。
責任編輯: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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