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政務·政策  >  政務
搜 索
砍樹 最高罰款20萬 哈爾濱新綠化條例6月1日起實施
2004-05-31 09:11:10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哈爾濱5月31日電新《哈爾濱市城市綠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6月1日起實施。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新《條例》在適用范圍、綠化面積、綠線管制、公民義務、處罰力度等方面進行了重大修改。

    新《條例》規定,城市各類綠地實行綠線管制,並分為實施線和控制線。實施線是現狀綠地的界線,控制線則是已規劃但尚未建成的綠地界線。批准後的城市綠線,應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城市綠線范圍內的綠化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標准以及批准的規劃進行開發建設。有關部門不得違反規定,批准在城市綠線范圍內進行建設。

    新《條例》對綠化用地面積佔建設工程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更為細化。醫院、療養院、學校、機關團體不低於35%;工業企業、倉儲、交通樞紐、商業中心不低於20%,其中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等污染物的工業企業不低於30%,並按照規定標准設立防護林帶。內河改建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安排內河兩側配套綠化用地,每側不低於總用地面積的50%。新條例中規定,建設工程項目的綠化用地面積未達規定標准的,建設單位應在同類地區異地建設所缺面積的綠地,並承擔建設費用。

    新《條例》規定,砍伐樹木,除向樹木所有人繳納賠償費外,每伐一株應補栽五株以上,並按照補栽株數每株500元,向有關部門繳納成活保證金。砍伐古樹名木,每株可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新《條例》,從多角度規定了公民在城市綠化中的權利和義務。其中要求,11周歲至60周歲的男性公民、11周歲至55周歲的女性公民,除喪失勞動能力者外,每人每年義務植樹3至5棵,或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同時,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資、捐資或以其他方式參與城市綠化建設和綠地養護。

    新《條例》規定,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適用於哈爾濱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含建制鎮)規劃區,其管理范圍『增容』,涵蓋面更加廣泛。

責任編輯:劉華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