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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時報:哈爾濱一起工程欠款糾紛調查
2004-06-03 13:50:58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網絡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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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3日電對建築企業來說,墊資承包工程往往蘊含著巨大的資金和財務風險,甚至可能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死存亡。雖然2003年年底國務院集中開展了全國范圍內的清欠行動,但整個建築業界因拖欠工程款而引發的司法糾紛和社會矛盾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經濟時報記者日前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采訪的一起長達兩年的拖欠工程款案件,就頗引人深思。

    開發商:施工方騙取工程款

    哈爾濱瑪克威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反映材料中稱:2001年,經哈爾濱市政府批准,由瑪克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道外區仁裡小區危房改造工程和瑪克威商廈。『項目立項後我們進行了工程招標,在四、五家施工單位中,哈爾濱金馬建設開發集團以4760萬元中標。』瑪克威集團副總經理耿兆纔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雙方合同約定,該工程定於2001年6月8日動工,同年12月30日竣工。但是施工單位金馬集團拖延工期,並且工程質量不合格。瑪克威集團已經按進度向金馬集團支付了工程款,但金馬集團卻索要工程款高達10698萬元,比合同價高出一倍。面對如此要求,瑪克威集團拒絕付款。耿兆纔稱,金馬集團在工程主體結構封頂,但整個工程還未完工時撤出工地,給瑪克威集團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

    據耿兆纔介紹,金馬集團此後以瑪克威集團拖欠金馬集團工程款為由向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仲裁委審理了一年零九個月後,2002年5月13日做出第一個裁決:7日內付給拖欠金馬集團部分工程進度款1220萬元,以便施工單位能夠繼續施工。2003年10月13日,仲裁委做出終局裁決,判令瑪克威集團付給金馬集團4026萬元工程款和逾期付款違約金500多萬元。

    耿兆纔對記者說:整個糾紛存在四點問題。第一,金馬集團施工的工程存在質量問題,如牆體長毛、不保溫、不平,棚上預制板傾斜等;第二,金馬集團拖欠民工工資;第三,仲裁不公,(1)本來瑪克威商廈A區是地上二層,可裁決書卻認定是四層。(2)本來經過哈爾濱市招標辦公室按照《招投標法》確認該項目總造價為4760萬元,可裁決書卻認定總造價為8640萬元(仲裁委委托鑒定機構鑒定出的工程造價)。『我們認為仲裁委委托的雙盈公司只有乙級資質,不具備鑒定資格。而且,據我們了解,擔任裁決的首席仲裁員以前與金馬集團有聯系。另外,仲裁結果宣布時,瑪克威公司所指定的裁決員黃國先出差在外地,未經全體仲裁員合議即做出裁決(此說法已見諸某報)。所以,瑪克威公司認定仲裁不公正。第四,由於金馬集團不提供工程竣工資料導致瑪克威小區198戶居民入住一年多,到現在為止還沒有拿到產權證。

    施工方:工程款被拖欠誰為我做主

    針對開發商瑪克威集團所反映的情況,記者采訪了此次糾紛的另一方施工單位金馬集團董事長馬玉祥。馬玉祥告訴記者,2001年年初,瑪克威集團經人引薦找到金馬集團,希望其能承建瑪克威仁裡區商廈與住宅項目,當時並沒有進行公開招標。2001年6月,金馬集團正式簽約承建由瑪克威公司開發的『瑪克威仁裡小區』,總建築面積為58861平方米,分為A區商廈和B區住宅樓。雙方合同約定,金馬集團在當年年底前A區竣工,B區力爭完工;瑪克威公司則按工程進度給付工程款,到2002年1月15日結清全部工程款項。

    金馬集團為了在合同期限內完工,在施工工地開展24小時會戰,最終依合同約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了商廈全部工程和住宅樓的主體施工任務。但瑪克威公司並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致使金馬集團因資金短缺無法完成住宅樓的剩餘部分而被迫停工。經核算,瑪克威公司共拖欠金馬集團工程款達6000多萬元。2002年2月14日,金馬集團在多次索要無果的情況下,按雙方合同約定,依法向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求追回拖欠的工程款。然而,到目前為止,雖然仲裁下達已經兩年,但瑪克威公司始終沒有向金馬集團還款。

    對於瑪克威公司對整個糾紛的四點說明,金馬集團董事長馬玉祥表達了自己不同的觀點。首先,所謂的質量不合格跟金馬集團施工沒有關系,住宅樓牆體長毛、不保溫、不平,棚上預制板傾斜等問題不屬主體結構出現問題,這一點已經過有關質量監督單位鑒定確認。對方表示金馬集團施工質量有問題,純屬不實之詞;其次,瑪克威公司認為仲裁不公,對外宣稱『本來瑪克威商廈A區是地上二層,可裁決書卻認定是四層』。實際情況是商廈原設計為地上四層,金馬集團施工蓋了兩層後,瑪克威公司因為資金不足,主動向設計、監理部門提出減兩層,與金馬沒有絲毫關系。而工程款總造價達到8640萬元是因為2001年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瑪克威公司的施工圖紙不全,無法編制全部施工預算,當時雙方協商暫定造價為4760萬元,並特別寫明待圖紙齊全後按實際施工量確定造價。對此,仲裁委員會在委托鑒定機構對工程造價作了鑒定後,纔裁決出8640萬元的工程款。

    馬玉祥告訴記者,至於瑪克威小區198戶居民至今拿不到產權證,就更加與金馬沒有關系。第一,瑪克威小區住宅項目金馬集團只負責建設了主體結構,後因欠款糾紛經法律程序判決後撤出項目。工程竣工資料應該由隨後接手建造的另一施工方出具,並非金馬集團的責任范圍。第二,瑪克威公司開發的該項目並沒有交齊土地出讓金,根據有關規定,此種情況下不可能辦到產權證。這與金馬集團更是沒有關系。

    市國土資源局:正在催繳土地出讓金欠款

    在采訪過程中,記者發現瑪克威公司持有的竟然是土地使用期限為10年的土地使用證。瑪克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薛芝勝向記者出示了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局2002年下發給『瑪克威商廈』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欄中赫然寫著:2015年,也就是說只有10年的土地使用權。瑪克威公司對此也感到非常委屈,『我們交了350萬元,卻只拿到了10年的土地使用權,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薛芝勝對記者說。

    為此,記者特意來到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局采訪。當記者表明身份,希望就以上問題進行采訪時,國土資源局的前臺小姐卻不耐煩地加以阻攔,當記者再次表明身份和采訪意圖後,一位聲稱是辦公室人員的女士告訴記者,今天所有負責人都在開會,不能接受采訪。記者表示可以等,該女士表示去聯系相關負責人。在長時間的等待後,信訪接待辦公室張主任接待了記者。張告訴記者,瑪克威公司仍欠繳市政府土地出讓金,目前正在催繳過程中。而對於記者提出的『10年土地使用權是否合法﹖』的問題,張含糊地表示,可能是對方出讓金沒交齊,所以先按所交出讓金劃給了10年使用權。雖然記者多次要求辦公室能夠接待並安排采訪,但都被以人不在為由拒絕。

    仲裁委:我們的仲裁合法合理

    由於在欠款糾紛中,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一直受到瑪克威公司的質疑。為此,記者又聯系采訪了仲裁委負責人王爾順。當記者闡明來意後,王爾順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追究某媒體不實報道的公函。王爾順告訴記者,瑪克威集團材料中所反映的和某媒體報道的『仲裁員黃國先出差在外,未經全體仲裁員合議即作出裁決』的說法嚴重失實,仲裁委現正在准備對相關單位提起法律程序。至於首席仲裁員以前與金馬集團有聯系,這一點也沒有法律證據可以證明。此外,瑪克威公司與金馬集團之間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的仲裁庭作出的二份裁決書均是在三位仲裁員的多次認真合議後作出的。至於瑪克威公司所說仲裁委委托的雙盈公司不具備鑒定資質也與事實不符,根據《黑龍江省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管理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雙盈公司可以對該項目進行造價鑒定,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王爾順說『仲裁委對該糾紛整個裁決過程不存在任何違法行為,是完全公正的裁決。』

    墊資施工是『罪魁』

    此次在對該糾紛采訪過程中,記者多次聽到相關人士表態:之所以容易發生拖欠工程款,墊資施工是最大的問題。而施工單位之所以容易欠農民工的工資,主要也是因為開發商拖欠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只能拖欠農民工的。人大代表、中國建築總公司第三工程局局長洪可柱表示,處在拖欠『鏈條』中端的建築企業毫無辦法,只有將拖欠向上游轉嫁給原材料供應商,向下游轉嫁給農民工,否則等待你的就是破產。

    『建築市場供大於求的矛盾決定了建築企業的被動與無奈。』洪可柱分析說,自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來,墊資承包逐漸成為建築市場司空見慣、約定俗成的『行規』。在競爭激烈的建築市場中,施工單位不墊資就沒有工程可接,許多開發商還附加其他『霸王條款』,建築商與開發商之間的地位和責任非常不對稱。

    來自建設部的數據表明,截至2002年底,全國累計拖欠工程款達3366億元,相當於建築業年產值的19.6%。

責任編輯: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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