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9日電 6月8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將一起涉臺案件圓滿執結,為臺商一次性執結回款800餘萬元人民幣。
1993年,哈爾濱多元房地產開發公司與臺灣總靈公司共同出資開辦了光明興業公司,後雙方又投資開辦了曼哈頓公司。總靈公司於1995年至1996年在臺灣先後以史錚個人的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及向李文松和史雲沂個人借款共計人民幣1635萬元。雙方雖有還款協議,但並未實際執行。於是,史錚將總靈公司訴至哈市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經審理,判決總靈公司償還史錚等3人全部借款。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總靈公司設在臺灣,其在哈市的投資權益因另案發生糾紛,故於2003年10月10日中止執行。
今年4月15日,史錚等3人申請恢復執行。哈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經查,總靈公司與哈爾濱多元公司合資糾紛案已裁決完畢。今年1月6日,哈爾濱多元公司已給付總靈公司4000萬元人民幣。於是,執行局凍結了總靈公司從哈爾濱多元房地產公司取得的股權轉讓金854萬元人民幣。解除凍結後,將該款扣劃,並於6月8日將執行款交付給申請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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