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0日電 (賈晉璇 記者 雷蕾) 近日,哈爾濱一家假冒的避風塘茶樓被判賠30萬。
避風塘茶樓在全國家喻戶曉。上海避風塘茶樓有限公司在全國各地設立了多家避風塘連鎖店,其避風塘文字和圖形經過使用,早已為廣大消費者知悉。
2001年7月23日,沈陽避風塘茶樓有限公司與上海避風塘茶樓有限公司簽訂合同。上海避風塘將東三省及內蒙開設茶樓的獨家特許權授予沈陽避風塘。同時約定,沈陽授權其它方加盟時必須經上海認可備案。
2002年,家住哈爾濱的安某與沈陽避風塘簽訂《避風塘茶樓特許合同》,合同約定使用期限為2002年12月10日至2008年2月10日。在簽訂合約時,安某沒有注意到沈陽與上海簽訂的合同中,有沈陽授權其它方加盟時必須經上海認可備案這一項。
2003年,安某在哈爾濱南崗區開設避風塘茶樓。該店開設後不久,上海避風塘要求履行合同義務,但沈陽避風塘和安某均不承認違約,上海避風塘將哈爾濱安某開的避風塘茶樓告上了法庭,沈陽避風塘被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法院認為,被告未經許可,使用原告圖形及文字商標,侵犯了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第三人與原告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第三人許可他人加盟要征得原告認可並進行備案,表明第三人不能單獨行使這項權利。第三人違反此約定,未經原告認可,允許他人加盟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法院判定,被告安某立即停止使用原告上海避風塘茶樓有限公司『避風塘』文字商標、圖形商標;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萬元。
責任編輯: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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