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行人違章也要受罰 新交通安全法規定闖紅燈者罰50元
2004-06-21 14:55:32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
東北網哈爾濱6月21日電《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於5月1日正式實施,但不少市民對該部法律的具體內容仍知之甚少。18日,記者對哈爾濱市幾個行人及非機動車違章較為嚴重的路口采訪後發現,許多行人面對紅燈依然照闖不誤,渾然不知自己將付出被處以罰款50元的代價。
18日下午4時40分左右,經緯街、新陽路轉盤道車流人流開始趨向高峰。記者看到,盡管路口有3名民警及交通協管員維持秩序,但這個繁忙的路口仍然有一些騎非機動車者『見縫插針』,在轉彎燈尚未亮起時就騎了出來,與正在轉彎的機動車交匯在一起,其安全令人擔懮。
據道裡交警大隊二中隊執勤民警魏剛介紹,這一路口車流量較大且行人、非機動車違章也較為頻繁。
在東大直街、阿什河街街口等處,記者也發現了類似的情況。尤其在下班時間,行人和非機動車無視民警管理,集體闖紅燈的現象隨時可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行車者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在記者采訪的9名違章者中,雖然有8人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實施,但對行人違章最高處罰將提高至50元的條文卻只有1人清楚。
針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違章經濟處罰提高的情況,交警有關人士認為,加大處罰力度是為了進一步規范交通行為,具有其積極意義,但處罰畢竟不是目的。只有每個交通參與者真正知法守法,切實樹立起文明交通的觀念,纔能建立安全、暢通的交通秩序。
責任編輯:劉華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