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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群眾遠離毒品 哈爾濱市法院公開宣判5起涉毒案  
2004-06-25 16:28:29 來源:東北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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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25日電(解娟 王剛 記者 雷蕾)為配合黑龍江省首個禁毒宣傳月活動,警示廣大群眾遠離毒品,25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了集中打擊涉毒品犯罪案件公判大會,依法公開宣判了五起案件,上千名群眾旁聽了宣判過程。

    協助男友販毒被判十五年

    趙麗麗,女,1981年生,無職業,住哈爾濱市道裡區。2003年8月,趙麗麗與其男友魏雲濱開始販賣毒品,由魏雲濱負責聯系買主,趙麗麗協助將毒品送到哈爾濱市大慶賓館、麗水雲天洗浴中心、黑龍江省醫院、嫩江招待所等地。

    2003年12月22日,趙麗麗得知警方即將到來,對毒品進行銷毀時被當場抓獲。繳獲搖頭丸431.38克,K粉64.80克。經鑒定:搖頭丸中檢出MDMA353.80克、甲基安非他明77.58克及咖啡因成份;K粉中檢出咖啡因、氯胺酮成份。

    法院認定被告人趙麗麗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000元。

    大量運毒獲刑十五年

    王成,男,1964年生,系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服裝廠工人,住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區。

    2004年1月14日,王成將毒品藏在貨物中運回牡丹江市,在他提貨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捕獲,從貨物中搜出重量為54.2克的搖頭丸200粒及重量為50克 的K粉。經鑒定,搖頭丸中檢出MDMA成分,K粉中檢出咖啡因、氯胺酮成分。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成明知是毒品而運輸,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且運輸毒品數量大,應予懲處。認定其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000元。

    賣搖頭丸20粒被判一年半

    姚玉珍,女,1969年生,無職業,住哈爾濱市道裡區。2004年4月,姚玉珍先後販賣搖頭丸20粒。

    姚玉珍所販賣的搖頭丸共重4.42克。經檢驗:從中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姚玉珍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出獄不久又販毒再入獄

    劉會,男,1973年生,無職業,住黑龍江省阿城市。曾因犯流氓罪、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19日,劉會以每支50元至70元不等共賣出毒品杜冷丁65支。所得贓款共計人民幣4450元。警方還在其家中繳獲毒品杜冷丁60支。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會多次販賣毒品,屬情節嚴重,且刑滿釋放後五年內又犯罪,系累犯,應從重處罰。依法認定其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酒店門前販賣杜冷丁

    閆忠平,女,1970年生,無職業,住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和街。2004年3月4日15時許,閆忠平在哈爾濱市南崗區果戈裡大街某酒店附近,以每支人民幣60元的價格將5支毒品杜冷丁販賣給他人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捕獲,並從其身上搜出毒品杜冷丁22支。

    鑒於被告人閆忠平無前科劣跡,庭審中認罪態度較好,犯罪情節較輕,可酌情從輕處罰。南崗區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閆忠平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責任編輯: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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