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6月29日電 近日,南崗區吉星商住城1號樓居民反映,他們是2000年買房進戶的,當時購房時,開發商向各戶居民收取了八九千元不等的進戶費。後經了解,進戶費中防盜門、單元可視對講門、陽臺塑鋼窗等幾項費用是不應當收的。居民找開發商,可是開發商始終不給退錢。
根據哈爾濱市物價局《關於加強居民進戶收費和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中規定,1999年11月15日以後銷售的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應將在房屋建設中發生的煤氣、水、電等工程費、信報箱費、戶牌費、陽臺封閉窗費、防盜門、單元電子門費、燃氣報警費等項設施的收費計入房屋售價,不得另行收費。
居民李先生反映,他家是2000年7月辦理的進戶手續,共交納各種費用9900元,當時開發商只給開了一張總的收款票據。這九千多元的費用分別是煤氣安裝費、防盜門、單元可視門、陽臺塑鋼窗等費用。
一位居民說,進戶後就開始裝修搬家,一直沒對所交費用產生過質疑。後來,在一次有關部門舉辦的諮詢會上,偶爾聽到一位市民向物價部門的工作人員諮詢,這纔發現自家的收費也不合理。找到開發公司,開發公司的工作人員說,當時大家都這麼收的,如果別的開發公司給居民退了,他們也退。
『一戶多收幾千塊錢,幾十戶居民,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居民們說,幾十萬的房子買了,多交的幾千塊錢可能並不是很多,可是一想到這收費不合理,心裡就不舒服。
責任編輯: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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