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日電 小剛和小強不但是鄰居、同學,還是很要好的朋友。在小學的時候,這對要好的朋友又都因為各自家庭的原因先後輟學在家,有著相似命運的兩人經常一起結伴上網。後來因為沒錢,這對小伙伴就開始籌劃著搶錢。案發後,他們兩人都被關押進未管所接受3年的教養。
小剛和小強是今年6月份來到未管所的。小剛今年17歲,在他剛滿4歲的時候,父母就離異了。由於家庭狀況不好,小剛在上小學4年級的時候就輟學在家。隨後不久,和自己既是鄰居又是同學的小強也不念了,小強的父母也是因為感情不合而離異了。因此,有著相似經歷的兩人,很快就形影不離了。
為了能有錢養活自己,小剛先後在工地、飯店打過短工。很快小剛就不乾了,一來打工太辛苦,再者賺的錢又很少。
2002年初,在家無所事事的小剛和小強都迷上了網絡。上網是需要花錢的,無經濟來源的小哥倆,只好向家裡要錢或四處借錢支付上網費用。可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小剛和小強便打算去搶一家小賣店。經過一番勘查,一天晚上,二人來到一家小賣店門外,因是第一次搶劫,兩人都很害怕,就這樣一直在門外徘徊到小賣店關門也沒敢進去。後來兩人又沿著村路走了10多公裡,打算攔路搶劫,但終因膽怯沒有得逞。2003年12月,兩人在網吧的欠賬已達到幾百元,面對網吧老板的催要,兩人決心一定要搶到錢還上賬,然後再繼續上網。當晚兩人搶劫了一臺出租車,結果只搶到了50多元。第一次搶劫過後,兩人戰戰兢兢地熬了一周。後見風平浪靜,就以為風頭過去了。當兩人准備再次實施搶劫時,被民警發現並抓捕歸案。
經過一段日子反思,小剛認為導致自己犯罪的原因和家庭有著直接的關系。在未管所裡,小剛說,第一次搶劫後,他還存在僥幸心理,認為不會被發現,結果沒多久就被抓住了,看來做違法的勾當遲早都要露餡。
隨後小剛告訴記者,假如當初爸爸媽媽沒有離婚,也許自己不會走上這條路。平時和爸爸在一起生活的他,很少和爸爸溝通,特別是爸爸和媽媽離婚後,爸爸變得很消沈,有時幾天爺倆也不說一句話。小剛最後表示從小就很羡慕那些家庭健全的同學,假如自己的爸爸媽媽都在身邊,他們可以天天叮囑自己不要做壞事,自己的大腦裡就會有條警戒線,至少不會出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