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2日電 昨天,哈爾濱市132對新人領到新版結婚證。作為居民婚姻關系的法律證明,婚姻登記證為何頻頻『變臉』?在形式變化後,其作用是否也有變化?針對這些市民感興趣的問題,記者采訪了黑龍江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助理調研員馬淑傑。
我國的婚姻登記證按年代分基本上經歷了四代換新。從建國後至上世紀80年代初,婚姻登記的職能是由各區(縣)的街道辦事處來行使。『文革』十年,婚姻登記證均是由各區(縣)自行印制,出現了各種不同的版本,但總的特征是婚姻登記證由單頁紙構成。上世紀80年代後期,婚姻登記職能交歸民政部門,由省民政廳統一印制。上世紀90年代中期,婚姻登記證再度『變臉』,由民政部統一規定使用護照革封皮,結婚證中水印紅雙喜,離婚證中水印雙飛燕。這期間,婚姻登記證內容還經歷了一次擴容,在原有的姓名、居住地等基礎上增加了國籍和身份證號。
到昨天,市民拿到手中的新版婚姻登記證已是第四代婚姻登記證了。新版婚姻登記證打破了紅證結婚、綠證離婚的傳統樣式,且兩證水印均顯示紅雙喜,同時為適應今後的信息化管理采用橫排版。
在此次《婚姻登記條例》出臺前,市民雙方申請結婚或離婚首先要開介紹信,結婚時,要按國家強制要求進行體檢;離婚要經過近一個月的調解期。新條例出臺後,婚姻登記機關的能職由管理變成了服務,婚姻登記體現責權自負的原則,只要雙方自願無需行政部門出具介紹信,雙方聲明即可在當天領取結婚證或離婚證。2004年新版婚姻登記證,適應了這種新的婚姻登記形式,並采用微機聯網打印的方式進行發放。進行信息化管理後當事雙方,今後通過聯網就能查到對方的婚姻狀況,從而更體現了婚姻的責權自負原則。在辦理出國、買房貸款、財產繼承等方面,也顯現出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