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日電 記者今天從哈爾濱市2004年第三階段環境綜合整治動員大會上獲悉,從即日起到本月末,哈市將集中針對目前松花江沿岸城區段存在的管理混亂、衛生髒亂、經營無序等現象及不安全隱患進行綜合整治,以改善松花江沿岸環境質量,提昇這一區域的景觀品位。
據了解,此次整治的范圍東起道外區北二十道街延長線松花江截面,西至何家溝入江口,南起外環北路和顧鄉公園,北至太陽島警備路及兩端延長線圍合區域。
整治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整頓舢舨船、客渡船等水上交通工具,規范經營行為。加大力度對江上運營和岸邊停靠的舢舨船、客渡船進行清理。重新核定船只營運證照,取締無證無照營運,提高船舶運營質量。對審核後的船舶及附屬設施進行維修和油飾,改善並保持良好的船容船貌。進一步整頓運營線路,規范運營秩序,禁止亂停亂靠和搶客拉客、騙客宰客等違章經營行為。統一設置售票亭,杜絕『小白帽』大喊大叫、廣播喊客和超員載客等不文明行為和安全隱患。
二是整頓港用躉船(碼頭船)及水上浮動設施。對目前松花江南岸設置的防汛、體育、漁政、水文、港務、警備及交通等20多個碼頭船進行規范,重新審定資格,規定停放位置及停靠方向,粉刷、油飾船容船貌。
三是對圍合區內私設亂設的各類牌匾廣告燈箱進行清理,不得隨意設置商用廣告。
四是全面整治各類商販的違法經營行為。規范管理南北兩岸佔用江堤灘涂販賣風箏、冷飲、玩具和小食品等各類有證商販,對隨意亂擺無照經營的要堅決取締。對防洪紀念塔廣場等處拍照的個體業主,要指定經營地點,規范經營方式,整頓經營形象,改變無序經營現狀。
五是徹底整治沿江環境衛生。全面清理灘涂及堤岸上下的垃圾污物,清除水上私設亂設的固定或浮動設施及障礙物。選擇適宜位置設置垃圾箱,及時清掃游客遺棄的生活垃圾。
六是清理整頓兩岸影響景觀的建築立面裝修及裝飾物、懸掛物、圍牆和地上線路等,按整治規劃要求,對兩岸建築物、構築物、橋體和其他設施進行粉飾並實施燈飾亮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