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9日電 6日,佳木斯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了一個專門在鐵路上實施犯罪的盜竊團伙,13名『飛虎隊』成員分別以盜竊罪和窩藏贓物罪被判處7個月至6年有期徒刑。
2003年12月13日,家住湯原縣的王某給同鄉張某打電話說,自己最近找到了一條『發財之路』:偷盜運貨火車上的大豆,再去農貿交易市場賣掉,賺錢非常容易,又不容易被抓到。張某正趕上手頭比較緊,就答應了王某的『邀請』。張某後來又聯系到了自己的弟弟等人。
當日下午,王某先帶兩個人來到佳木斯火車站,找到了他事先已經『偵察』好的由佳木斯開往南岔方向、運輸大豆的火車,並進入車廂,藏在蓋大豆的布底下。同時,張某和另外幾個人帶著苫布、手電筒、編織袋等工具,開著一輛農用車,去約定好的綏佳線345公裡處『守車待豆』。火車開車後,王某用手機通知了張某,張某帶人將事先准備好的長約10米、寬約5米的苫布鋪在鐵路沿線,准備接從車上推下的大豆。王某等也將大豆一袋袋搬到車廂門口,摞起來,以便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最多的大豆推到車下。當日23時許,火車駛到他們約定的地點,王某用手機給張某打了電話,說火車已經到了。張某用手電筒朝車上晃了幾下,給王某發信號。王某等人看見信號後,將20麻袋大豆推下車。車下的張某等人將散落在苫布上的大豆裝進編織袋,用農用車運到同伙家的院裡。
12月16日,佳木斯警方接到舉報,有人在火車上盜竊大豆,並可能去香蘭鐵路貨場銷贓,就派人守候。當日下午,當王某等人將盜竊的大豆運到香蘭鐵路貨場准備銷贓時,被守候在那裡的警察當場抓獲。
□ 權伍琦 石 英 王松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