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1日電(李慶生記者 杜麗華)日前,中共黑龍江省委出臺了《市(地)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責任指標考核暫行辦法》,第一次把環境保護指標列入其中。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社會評價三個方面指標分別為100分,其中環境保護指標佔15分。
黑龍江省委新《暫行辦法》充分體現了對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貫徹落實,在31項考核指標中,環境保護佔3項,即化學耗氧量、煙塵、二氧化硫排放量,工業固體廢物處置率;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
具體要求是:化學耗氧量、煙塵、二氧化硫排放量,工業固體廢物處置率達到省核定標准的得5分,未達標的每項扣1.25分;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省核定標准的得5分,每減少1個百分點扣0.05分,每增加1個百分點加0.1分;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省核定天數的得5分,每減少1天扣0.05分。
新《暫行辦法》還明確規定,對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責任考核每年進行一次。考核數據,由市(地)提供,省直相關部門負責對市(地)提供的數據進行核定。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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