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12日電 因原中國光大銀行黑龍江分行副行長趙鵬翔及證券業務部副總經理孟菁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光大銀行黑龍江分行在1995年3月至1996年2月期間辦理的巨額貸款被騙。6月21日,哈市道裡區法院以玩忽職守罪一審判決:原中國光大銀行黑龍江分行副行長趙鵬翔有期徒刑三年;原中國光大銀行黑龍江分行證券業務部副總經理孟菁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1995年3月至1996年2月,在趙鵬翔任中國光大銀行黑龍江分行副行長、孟菁任中國光大銀行黑龍江分行證券業務部副總經理期間,中國飛行實驗研究院分三筆在該行共存入人民幣1500萬元。華遠煤炭經銷公司法人黃東向趙鵬翔、孟菁提供了中國飛行實驗研究院的委托貸款委托合同,二人在未審核合同中委托人、中國飛行實驗研究院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名真偽的情況下,為中國飛行實驗研究院辦理了委托貸款。後二人又為哈爾濱市華遠煤炭經銷公司辦理了委托貸款借款合同,將中國飛行實驗研究院存入的人民幣1500萬元中的1300萬元貸給了華遠煤炭經銷公司。1997年,華遠煤炭經銷公司法人黃東逃至加拿大定居,現已被警方列入遣返人員名單。
上述1500萬存款到期後,中國飛行實驗研究院多次到光大銀行黑龍江分行取款,但該行均沒能為其辦理兌付,後中國飛行實驗研究院將光大銀行黑龍江分行起訴到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省高院判決,現中國飛行實驗研究院已經從光大銀行黑龍江分行取回存款本息。
經過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鑒定確認,趙鵬翔和孟菁身為國有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沒有發現合同中中國飛行實驗研究院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名系偽造,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認定趙鵬翔、孟菁犯玩忽職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