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6日電 7月2日,牡丹江市一天內就發生了兩起特大事故:海林水泥廠董事長王某酒後駕車,致使兩臺車損毀,6人當場死亡。據事故後檢測,王某的酒精含量高達百毫昇300毫克,而按照《安全法》規定醉酒標准為百毫昇80毫克。
一份統計報告表明,上半年牡丹江全市共發生交通事故797起,起數、傷數、直接財損三項指標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好於全國和全省的平均水平,而死亡數卻上昇了2%,達到了88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已經實施,重特大事故為何仍居高不下?牡丹江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張永華列舉了三大『病根』:超速行駛、違章超車;不按規定讓行、違章會車;酒後駕車。這說明很多人長期以來形成了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的頑疾,在思想上並沒有與《安全法》接軌。
張永華說,為了給《安全法》的實施做好鋪墊,自去年以來,牡丹江交警支隊在宣傳教育和具體防范上做了大量工作。他們結合《公民道德實施綱要》,開展了『紅綠燈、斑馬線上,從我做起』活動,通過萬人簽名的形式強化市民遵章守法的意識。自去年下半年起,他們組織乾警進行長時間大規模的夜查,從上至下堅決不放一輛人情車,從而剎住了酒後駕車的歪風。盡管這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交通事故死亡數字提示:加強事故防范措施迫在眉睫,提高市民安全意識任重道遠。
牡丹江市公安局副局長楊饒林認為,半年事故盤點呼喚交警部門建立和健全一整套適應新形勢要求的工作機制和制度。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把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目標、任務、要求逐級分解到基層單位和交通民警;二是推行事故通報制;三是落實好責任倒查制,堅決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四是建立聯動機制,加大對國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真正做到白天見警車,夜間見警燈;五是加強督促檢查、狠抓工作落實。與此同時,在當地媒體開設『交通安全大家談』、『交通違法曝光臺』等欄目,真正營造文明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