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7日電哈市4名在校大學生采取科技手段偷支儲戶資金,先後盜取539676元。近日,其中3人因盜竊金融機構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12年和13年。
宋某、張某、陸某、卜某等4人是學生采取科技手段偷支儲戶資金,先後盜取539676元。近日,其中3人因盜竊金融機構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12年和13年。
宋某、張某、陸某、卜某等4人是哈市某大學2000級材料物理系學生。2003年,癡迷於上網的宋某開始研究網上銀行業務。經多次上網研究,宋某破解並抄錄了158名在網上注冊的客戶的卡號和密碼。此後,宋某辦理了一張假身份證,並用這張假份證先後在哈市的6個工行營業網點辦理了6張靈通卡。
今年年初,宋某告訴張某,在網上銀行可以將別人賬戶的錢轉到自己的賬戶後提出來。張某又找到了同班同學陸某、卜某,將宋某的想法告訴了他們,4人一拍即和。今年1月9日上午,他們4個人先後在哈市的10個工行營業網點向宋某的靈通卡轉款539676元。轉款後,宋某攜3萬元贓款逃離了哈市。另外3人則分頭租賃住房將其餘贓款藏匿了起來。1月10日,陸某發現哈市公安機關已對其展開了偵查,遂攜贓款50餘萬元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張某和卜某隨後也被哈市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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