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20日電 日前,雙城市樂群中學一位學生家長向記者反映,她的孩子在學校被老師辱罵後,心理壓力過重導致精神分裂,學校卻拒絕對此事負責。
據學生家長董某講,她的女兒趙麗今年16歲,是雙城市樂群中學初三一班學生。今年3月26日,趙麗在學校上微機課時與同班另一女同學楊某發生口角,老師徐某發現後先是踢趙麗的椅子,隨後向外拽趙麗並辱罵她。班主任得知此事後,批評趙麗並要求她給徐老師道歉。趙麗晚上回家後情緒低落,一直哭泣。第二天下午數學考試時,趙麗答了十多分鍾就交卷,對監考老師說:『我幫你看著!』這一反常舉動引起學生們哄笑。據科任老師呂某介紹,3月30日,呂某在給三年一班上課時發現趙麗心神不定,兩眼發直,舉動異常。下課後將這一情況反映給趙麗的班主任。
趙麗家長見孩子病情越來越重,於3月31日領她到雙城市中醫院就醫,病情未見好轉。之後趙麗到哈市省青年醫協會附屬醫院,被確診為精神分裂,大夫建議最好讓老師出面開導。該校負責人在家長的要求下,帶領3名老師到家中看望趙麗,趙麗病情仍不見好轉,家長帶其到哈醫大一院住院治療,被哈醫大一院確診為分裂樣精神病。此後直至6月1日,趙麗一直在該院住院治療。學校負責人曾於4月27日拿出500元錢交給趙麗家長,當家長再找學校時,學校負責人說這件事學校和老師都沒責任。
記者在趙麗的老師和同學寫的證言材料上看到,基本情況與趙麗家長所說相符。記者采訪該校負責人,回答是趙麗在受刺激後第二天考試時的異常舉動,不能證明其已經患病。趙麗家長3月31日領孩子離校後,趙麗是否受到其他刺激學校並不清楚,因此學校對趙麗的病情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