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6日電 7月20日,齊齊哈爾農民楊長富揣著亡妻張金香的照片來到省城,哭訴一次婦科檢查奪走他愛妻的不幸經歷。楊長富到省城惟一的要求,就是希望省醫學會盡快為他的愛妻死亡重新做醫學鑒定。
婦科檢查患者心跳驟停
37歲的楊長富看起來要比他的實際年齡大許多。他的父親說,兒子是這半年沒了媳婦後,一下子愁老了。
楊長富家住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華安鄉華豐村,妻子張金香從三年前開始子宮呈間歇性出血,去年10月下旬,張金香來了例假後20多天沒走。11月6日,張金香在丈夫的勸說下,准備找一家好一點的醫院看病。張金香的弟媳婦曾在齊齊哈爾醫學院附屬二院做過婦科手術,當天,張金香在弟媳婦的陪同下到附屬二院做檢查。該院婦科醫生王娟接診,給張金香做了B超和血常規檢查。王大夫根據B超的結果,懷疑是子宮黏膜肌瘤,但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王娟與該院婦科副主任徐莉傑電話聯系後,要求張金香做宮腔鏡檢查。但這項檢查由於當天無法進行,王娟告訴張金香第二天來做。
11月7日上午,楊長富陪著妻子來到了附屬二院。9時50分左右,婦科副主任徐莉傑開始接診,詢問患者病史和有關情況。張金香當時問徐莉傑:『我現在處於走血期,能進行宮腔鏡檢查嗎?』徐莉傑當時給予了肯定的答復。徐莉傑給張金香開了三瓶500毫昇0.5%%的葡萄糖。10時30分,張金香拿著葡萄糖瓶跟著徐莉傑進了手術室。12時左右,王娟突然急匆匆地跑出手術室告訴楊長富,張金香在檢查中出現意外,醫生正在搶救。事後楊長富纔知道,王娟說的意外是他妻子心髒停跳了。兩個小時後,徐莉傑及婦科主任告訴楊長富,張金香的呼吸已經恢復,但仍然處於昏迷狀態,建議留醫院循環內科住院治療。張金香在循環內科治療了兩個半小時,病情惡化。到18時30分,張金香死亡。
聽到妻子死亡的消息,楊長富兩腿一軟,癱倒在醫院的走廊裡。
醫院認為自己沒責任
張金香死亡的當晚,齊齊哈爾醫學院附屬二院醫政科孫科長告訴楊長富,他對張金香的死亡表示痛心,但醫院認為宮腔鏡檢查是個常規檢查,患者死亡純屬意外,具體的死亡原因醫院也不清楚。楊長富認為妻子死得不明不白,必須要做遺體解剖,確定妻子的死因。11月12日下午,在齊齊哈爾市衛生局協調下,齊齊哈爾醫學院附屬一院為張金香遺體做了解剖。4天後,附屬一院做出了張金香的屍檢書面報告。報告認為,張金香當時『患急性化膿性子宮內膜炎,血管破裂出血,宮腔炎性內容物和脫落內膜侵入血管形成栓子,導致急性肺栓塞,急性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2003年11月28日,齊齊哈爾醫學院附屬二院組織院內專家對張金香的死亡進行了討論,討論結果認為『不構成醫療事故』。醫院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一份《關於死亡患者張金香的鑒定意見》。意見書認為,醫生在給張金香做宮腔鏡檢查的過程中,操作規范,符合醫療常規,患者在檢查中突然發生急性肺栓塞是罕見的,無法預測的,醫生在檢查前對不良後果不能防范。意見書同時認為,醫院在搶救患者時是及時的,患者之所以死亡,是因為患者合並風濕性心髒病等氣質性疾病,增加了搶救難度,終因急性肺栓塞、急性心衰、肺水腫、腦水腫而搶救治療無效死亡。
楊長富說,他2003年11月29日到附屬二院索要屍檢報告,醫院將前一天的鑒定意見告訴了他,他表示對這個結果不能接受。
宮腔鏡檢查該不該做?
張金香是在做宮腔鏡檢查時死亡的,那麼張金香到底該不該做宮腔鏡檢查呢?
據記者了解,宮腔鏡檢查是有禁忌的。全國高校醫藥院校教材《婦產科學》中關於宮腔鏡檢查禁忌一節中明確指出,患者患急性、亞急性生殖道炎癥和嚴重心肺功能不全的絕對禁止做宮腔鏡檢查,患者在月經期和活動性子宮出血也不能做宮腔鏡檢查。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聯合編寫的《手術學全集婦產科卷》裡,『急性、亞急性生殖道炎癥』也被列為宮腔鏡檢查禁忌癥。哈醫大附屬第一醫院婦產科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介紹,在沒有特殊情況下,急性、亞急性生殖道炎癥以及月經期、活動性子宮出血時是不能做宮腔鏡檢查的。如果非做不可,在檢查前要做必要的化驗和其他的婦科輔助檢查,同時做宮頸脫落細胞學和陰道分泌物檢驗。
附屬二院在《關於死亡患者張金香的鑒定意見》中認為,『患者異常子宮出血2至3年,生命指征平穩』,婦科檢查時,患者『腹肌無緊張,無壓痛』,血常規未見異常,但B超提示宮腔異常回聲,所以『該患符合宮腔鏡檢查的適應癥』。
楊長富認為附屬二院的觀點掩蓋了一個基本事實,他妻子的血常規是宮腔鏡檢查前一天上午化驗出來的,而附屬二院當天沒有給張金香做檢查。第二天的宮腔鏡檢查一直到中午纔進行,在這一天中張金香患了急性化膿性子宮內膜炎,但醫院沒有再做血常規化驗就匆匆忙忙地給妻子做了宮腔鏡檢查,這等於是把他妻子推向了危險的境地。楊長富同時認為,附屬二院對患者是不負責任的,一直到妻子死亡,門診醫療手冊上除了他妻子的姓名醫生沒寫任何內容,做宮腔鏡檢查有那麼多禁忌,在檢查前卻只字不提,完全剝奪了患者的知情權。記者在附屬二院提供的鑒定材料中,只看到宮腔鏡檢查後的注意事項,沒有宮腔鏡檢查前的告知內容。按照我國《執業醫師法》規定,醫師應該讓患者明白自己做何種檢查項目,知道自己進行特殊檢查和手術應履行簽字手續。
死者家屬質疑鑒定結論
今年1月6日,楊長富在與齊齊哈爾醫學院附屬二院多次交涉無果的情況下,到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法院起訴附屬二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和被撫養人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總賠償金額為11.4萬元。
5月11日,受建華區法院的委托,齊齊哈爾市醫學會為張金香死亡做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附屬二院在鑒定會上提交了『患者張金香的就診經過』、『宮腔鏡檢查後注意事項』等12份材料,證實自己是沒有過錯的。記者在鑒定書上看到,專家們確認,醫院在『宮腔鏡檢查過程中沒有違規操作』,患者在檢查過程中突然心跳驟停,屬於宮腔鏡檢查的罕見並發癥,在現有的醫科學技術條件下,是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但專家們同時指出,醫院門診病歷手冊無記錄,無宮腔鏡檢查前的交代記錄,這是有欠缺的,但與患者死亡沒有因果關系,醫學會最終鑒定結論是『不構成醫療事故』。
楊長富認為這個鑒定缺少權威性,因為在齊齊哈爾能做宮腔鏡檢查的醫院只有兩所,除了附屬二院的婦產科醫生不能參加鑒定外,到場鑒定的專家絕大部分都沒有使用過宮腔鏡,這些醫生鑒定出的結論不可能有權威性。鑒定書中一方面說醫院在『宮腔鏡檢查前沒有交代記錄』,另一方面又輕描淡寫地說這『與患者死亡沒有因果關系』,這是個自相矛盾的結論,楊長富向法院提出到省醫學會再做鑒定。據悉,省醫學已經接受法院委托,為張金香死亡重新做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