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28日電 因為與同行有矛盾,哈市透籠輕工批發市場業戶高某出2000元僱凶傷人,將郭某某頭部打傷。近日,哈市道裡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僱凶傷人者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受僱凶手谷某、呂某有期徒刑6個月,受僱凶手郭某另案處理。
高某和郭某某都是哈市道裡區透籠輕工批發市場的業戶,因為生意兩人之間產生了一些矛盾。2003年11月,高某找到谷某幫忙,讓其找人教訓郭某某,於是谷某找到了呂某和郭某,並答應教訓郭某某後付給呂某2000元錢。今年1月12日17時許,呂某和郭某來到了哈市道裡區一面街郭某某家附近,在郭某某家的單元門內兩人用磚頭將郭某某的頭部打傷,隨後呂某逃走。被打傷後的郭某某頭上頓時鮮血直流,他忍痛與郭某廝打在一起,最終將郭某當場抓獲。2月24日,公安機關將高某、谷某、呂某三人抓獲。
責任編輯: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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