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5日電肇東市師范學校原會計張廣友,利用職務便利,采取作假賬的方法,先後兩次從本單位騙走20萬元錢。日前,張廣友被肇東市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現年52歲的張廣友原是肇東市師范學校會計。1998年至2002年初,張廣友在任該校會計期間,在辦理轉賬入賬的手續過程中,將綏化市財政局和肇東市財政局退給肇東市師范學校的20萬元錢采取作假賬的方法,將此款轉入其他賬戶。
2002年1月24日,張廣友私自持單位印鑒購買了現金支票,將此款支出,並以個人名義存入中國工商銀行肇東分行儲蓄專櫃,此款後被張廣友取出據為己有。
經人檢舉,2004年5月肇東市人民檢察院以張廣友涉嫌貪污罪被提起公訴。
日前,張廣友被肇東市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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