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8月10日電用戶的煤氣費欠費幾個月,抄表員上門服務時未及時通知,以致於用戶交了滯納金。9日,道裡供氣管理二處有關人士表示,這筆費用由該公司的抄表員承擔。
據家住道裡區安吉街25號李大爺講,他家的煤氣費一直都是提前預存的。今年5月,他先後兩次到銀行共交了200元的煤氣費,在結賬時,發現自己家的煤氣費多了一項54.14元的收費項目。李到道裡供氣管理二處查詢時,得知這一項收費竟是沒有及時交的欠費所產生的滯納金。原來,李家的煤氣費欠費是從2月份開始的,在今年2月和4月,收費員兩次到他家劃卡收費,竟根本告知他家的卡裡欠費的事。李講,自己從來也沒有接到欠費的通知,竟被收取了滯納金,他覺得這筆錢交的十分不合理。6月初,他曾找到道裡供氣管理二處,可問題一直沒有得到答復。
據道裡供氣管理二處工作人員介紹,公司要求工作人員應及時通知客戶欠費的情況。李家的問題是由於抄表員未及時通知客戶引起的。根據公司的規定,李家產生的滯納金應由抄表員承擔。
責任編輯:劉華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