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9日電 張純是七臺河市退休乾部。1994年,他創辦了七臺河市興達種豬場。經過幾年的經營,興達種豬場具備了一定規模,擁有資產近200萬元,年產種豬和商品豬約5000頭。省有關部門還把興達種豬場確定為省級種豬場,重點進行扶持。
1998年3月8日,七臺河市興達種豬場與七臺河市利成海家禽實業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利成海公司)簽訂協議,將興達種豬場以138萬元轉讓給利成海公司,雙方辦理了交接手續。然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利成海公司並沒有按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直到1999年4月12日,興達種豬場也沒拿到利成海公司一分錢,於是,興達種豬場場長張純向七臺河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
1999年10月14日,七臺河市中級法院雖然判利成海公司返還給興達種豬場折價款及各種費用共計1611578.97元,但因利成海公司無力支付現金,經雙方當事人申請,把原有的豬場由申請執行人收回。可被執行人將已經申請了訴訟保全的種豬大量賣掉,將50餘萬元售豬款全部收入囊中。而且,被執行人還將雜種病殘豬收來充數,導致豬群疫情泛濫。
2003年4月26日,七臺河市中級法院依據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中心最後鑒定結果,執行裁定書,將豬場建築物、設備和豬實際交付給申請人法定代表張純。同時下達執行裁定書,限被執行人利成海公司於15日內給付申請執行人興達種豬場尚欠的餘款及延遲執行金645373.27元。目前張純仍沒拿到一分錢。
責任編輯: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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