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30日電(記者 岳同明)全部免征農業稅後,黑龍江省鄉鎮財政的管理職能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現行的鄉鎮財政管理方式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對此,黑龍江省將改革鄉鎮財政管理,實行『鄉財鄉用縣監管』新方式。
『鄉財鄉用縣監管』的鄉鎮財政管理方式主要包括下面五個方面:
財權和事權相統一。按照鄉鎮政府轉變後的職能定位,合理調整縣鄉政府間財權和事權的劃分,財權和事權要保持對應,需上級承擔或委托下級承辦的支出必須相應保障足額經費。
『鄉財鄉用縣監管』的鄉鎮財政管理方式主要包括下面五個方面:
財權和事權相統一。按照鄉鎮政府轉變後的職能定位,合理調整縣鄉政府間財權和事權的劃分,財權和事權要保持對應,需上級承擔或委托下級承辦的支出必須相應保障足額經費。
『三權』不變。保持鄉鎮預算管理權、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財務審批權不變。鄉鎮政府仍實行一級預算,鄉鎮仍承擔原有債權債務。
調動鄉鎮理財和推動經濟發展積極性。在調整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時,便於鄉鎮管理的收入應下放到鄉鎮,鄉鎮發展經濟新增加的收入應全部留給鄉鎮。在支出管理上要調動鄉鎮政府當家理財的積極性。
保障農村基層政權正常運轉。統一縣鄉工資和津貼發放標准,分類核定鄉鎮公用經費定額,逐步實現規范化的轉移支付,確保鄉鎮基本支出需要。
統籌安排區別對待。黑龍江省統一構建『鄉財鄉用縣監管』的總體框架,完善各項配套措施。同時考慮縣鄉的實際情況和因素差異,允許對經濟基礎比較好、財力比較雄厚的鄉鎮放寬資金調度等自主權。
責任編輯: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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