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9月19日電近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10項執行便民承諾』,使案件執行過程透明,讓當事人明明白白,再也不用為案件執行到什麼程度,法官是否盡職等問題擔心猜測了。
據了解,這『10項執行便民承諾』首次確立了首問負責制、縮短執限制、公開透明制和領導包案制。『10項執行便民承諾』規定,對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案件,辦案人應在3個月內執結。執行中,對非審判機密執行活動,將通過電子大屏幕和互聯網公布案件進展情況;對重大疑難案件將采取領導包案的辦法,即執行局局長、庭長、處長親自包案,解決重大、疑難、復雜、影響較大的案件。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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