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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一勞教所醫院副院長被判6年
2004-09-20 06:21:4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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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9月20日電收受勞教人員家屬錢款後,在明知勞教人員未患嚴重疾病的情況下,哈市萬家勞教所醫院原副院長宋某違反規定,幫助已被判處勞教3年的勞教人員獲得『所外執行』,結果該勞教人員後逃到國外。日前,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宋某作出終審判決,判處宋某有期徒刑6年。

    2001年11月5日,哈市萬家勞教所勞教人員王某因左眼視網膜炎、可疑冠心病在勞教所內醫院羈押治療。在此期間,王某一直拒絕治療。2001年12月至2002年3月,時任萬家勞教所醫院副院長的宋某兩次收受王某胞弟送給他的6000元。

    2002年4月12日,王某因右頜下淋巴結炎轉到了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羈押醫治。當時宋某已知王某的病情並不嚴重,不會喪失勞動能力,更不會有生命危險。但當年4月15日,宋某在未對王某進行身體檢查的情況下,違反規定擅自為已轉院羈押治療的王某填寫了《體格檢查記錄表》,誇大了王某的病情,並為其簽署了『拒絕投送』的意見。後勞教部門根據宋某簽署的意見,因王某患有眼病,批准不予接收,王某得以繼續『所外執行』。

    2002年5月5日,由於王某在宋某的幫助下獲得『所外執行』,得以潛逃至國外,嚴重損害了國家聲譽,造成惡劣影響。

    後經哈市動力區人民法院審理,宋某因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一審後宋某不服,上訴到哈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哈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駁回宋某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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