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2日電(記者 林彬彬)記者今天從哈爾濱市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哈爾濱市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將告別以往的『終身制』,遵循市場經濟運行規律,建立公共服務體制,實行工勤人員合同管理。
今天,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推進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的意見》,哈爾濱市人事局、哈爾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哈爾濱市財政局、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下發了《關於事業單位推進後勤服務社會化的實施意見》。
工勤人員是指事業單位的木工、瓦工、水暖工、電工、機要通訊、保潔員、通信員、司機等人員。意見提出,新設立的事業單位不再核定工勤編制;原為機關及事業單位提供後勤保障的機構原則上確定為經營類事業單位,其中具備條件的要整建制退出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范圍或轉企,收回其包括工勤編制在內的全部事業編制;『九定』後確定為行政支持類、純公益類和准公益類並由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原則上應取消工勤編制,暫不具備條件或因現有人員已佔用工勤編制的,應按照空一收一、走一減一的原則,逐步取消工勤編制;非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全都取消工勤編制;鄉(鎮)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與鄉(鎮)機構改革結合進行,鄉(鎮)事業單位一律不再核定工勤編制。今後事業單位的後勤服務工作,單位規模大、工作量大的單位將采取向物業公司招標的形式,規模小、工作量小的單位可以實行面向社會聘用或由人纔交流中心推薦選拔的形式聘用工勤人員。
意見還提出,對事業單位現在編的工勤人員原身份、待遇和經費渠道不變;對已取消工勤編制的單位及工勤崗位,按照控制編制、定額經費、協商工資、參加社會保險的原則,實行『老人新機制、新人新辦法』,取消工勤人員『終身制』。所需工勤人員在優先安置工勤人員的前提下,面向社會自主聘用,實行人員合同管理。凡已取消工勤編制、實行社會化聘用的工勤人員,不列入機構編制管理范圍;對已取消工勤編制但確需設置工勤崗位的事業單位,可按照養事不養人的原則,由崗位管理部門按現有人員8%至9%作為確定工勤崗位數額的參考依據。屬於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按確定的定額核撥費用,用於實行社會化聘用的工勤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