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0月26日電 用他人身份證申辦30餘張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日前,哈爾濱市道裡區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萬元。
據了解,王某系哈爾濱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經理。2003年4月至6月,王某借用他人的身份證,在一銀行申辦了38張可透支的貸記卡。2003年6月至10月,王某在哈爾濱市一汽車銷售公司的POS機上透支100餘萬元,購買幾輛高檔汽車。此後,王某對到期的債務拒不償還,後經銀行多次催繳,王某於2004年3月歸還透支本息80萬元,剩餘本金279628元拒不歸還。
責任編輯:朱丹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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