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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在線:大慶市水環境整治困惑 支橕油田繁榮背後的傷痛
2004-11-02 08:14:37 來源:國際在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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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在線報道:從上世紀50年代後期發現含油氣層起,大慶就成為石油——這個我國十分短缺經濟資源的代名詞。她對我們這個共和國的貢獻,用『無可替代』和『舉世無雙』來形容,是一點也不為過的。45年間大慶已向國家上繳了超萬億元的利稅,即使在2003年大慶第一次主動減產至5000萬噸以下時,當年大慶石油石化仍是我國納稅額最大的企業。今天,石油石化產業在大慶市仍是一柱擎天,佔了全市GDP的70%以上。

    但是,在這個巨大貢獻的背後,卻是采油一定要損害水生態環境這個全球性的難題。面對著經過45年采油形成的5560平方公裡的黑龍江省最大、全國第二的地下水下降漏斗,面對著愈發惡劣的地表和地下水環境,可持續的科學發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風吹草低見牛羊』已風光不在

    據肇州縣水利局原局長劉顯軍老人介紹,1958年大慶發現石油前,這裡是一個排水不暢的閉流區。沼澤上粗壯的蘆葦和周邊茂密的野草和遍地的黃羊,使大慶地區『風吹草低現牛羊』。連處於大慶周邊的肇州等縣,一般年份的氣候是『風調雨順、稍微偏澇』。以至歷史上這裡的農民一直不懂什麼是抗旱。

    而最近這幾十年,大慶地區變得『十年九旱』,甚至是『十年十旱』了。具體到肇州縣農民的春種,從過去的直接播種發展到坐水點灌,到今天的必須濾水(整個壟臺豁開後灌水、撒種,然後再封上壟),否則就不能出全苗。為了抗旱,肇州人發明了『注水器』等一系列先進的節水灌溉器具,甚至大慶市的節水灌溉科研基地,也設到了肇州縣。

    這些使我們看到,大慶地區的氣候和水旱災害,在40多年的時間裡發生了難以預料的逆轉。這個逆轉的原因是什麼呢?

    水——支橕著油田繁榮後的傷痛

    從長年工作在大慶地區的老水利專家李鎮西處我們了解到,大慶油田的開發,首先是將這個2.1萬平方公裡閉流區內的水排走,以使地面能乾爽地豎起井架。而采油,目前磕頭機抽出來的,有90%是水,需要油水分離後獲取原油。

    另據黑龍江省水文局總工程師郭姚生介紹,大慶地區地表沒有河流,為了解決油田生產生活用水,除了有70年代纔開始建設的『引嫩工程』外,抽取地下水就成為無奈的選擇,而過量抽取後,就形成了今天的5560平方公裡的地下水降落漏斗。

    而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李鎮西,一說起大慶的水污染,就有些難以自已:大慶市區由於境內無天然河流,加之閉流區內的水被排掉,更有生產生活產生的大量污水直接排入轄區內的100多個自然湖泡,眾多泡沼水質黑臭,大多是5類、劣5類水體,不僅喪失了使用功能,而且成為了大慶市100多個難聞、難看的『瘡疤』。

    同時,記者看到在大慶市市區以外的每一個抽油機邊,都是一片狼藉,而由於采油造成的『油井附近的油漬污染和植被破壞後的塊塊鹽鹼地裸露』所造成的『斑禿』,在大慶也隨處可見。有關水土保持專家認為,只要鑽井前將表土單獨剝離後恢復,油井附近的植被仍舊是可以恢復的。也就是說,只要在生產過程中稍加注意,未來恢復就少了很多的麻煩和投入。

    另據黑龍江省科學院副院長、著名土壤專家郭春景介紹,地下水下降所造成的地表乾旱,是引發土地荒漠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大慶市及其周邊嚴重的荒漠化,與大慶地區的地下水降落漏斗有直接關系。

    所以說,水在幫助大慶人從地下抽出了滾滾財富後,自己也變得傷痕累累。世界上所有發達國家與工業化過程相伴的污染、尤其是水污染,在大慶也清晰可見。

    5560平方公裡地下水下降漏斗和由此引發的地面下陷等地質災害,成了深藏在大慶人心中持久的痛。

    歷史性的第一步

    記者近日在大慶市水務局了解到,該市在3年前完成了供水、排水、治污等基本涉水事務的統一管理後,近兩年正在水環境治理和經營水利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幾年來,大慶市先後完成了東城區污水處理廠、黎明河污水處理站等一批污水處理項目,使該市的城市污水處理率由水務局成立之前的零達到了50%;黎明湖治理工程,作為大慶市水環境綜合整治的首項工程已經完成。萬寶湖、明湖、碧綠湖和三永湖等一批水環境整治項目相繼開工建設。

    記者通過觀察采訪後了解到,黎明湖邊由幾年前垃圾殘土遍地、大風天一次性塑料袋漫天飛舞的骯髒場所,逐漸變成今天大慶市政府所在地—東風新村的市民休閑中心。不過,人們在享受種種愜意之時,也許還不知道這個優美環境的建設,不僅有賴於大慶市政府多方籌到的5800萬元投資;每年更需要管理、維護費用300萬元左右,而市政府每年僅有100萬的財力投入。僅水邊照明的電費,一年就需要60多萬元;為了使湖水達到2?3類水的景觀水體的標准,每年需從200公裡外的嫩江引入100萬立方米的新鮮水體注入黎明湖,這些水體如按市場價將耗資50萬元。假如沒有這些投入,整治出來的水環境,就是不安全和不達標的水環境。

    大慶市的水環境整治和管理,剛剛邁出歷史性的第一步,又遇到了繼續整治剩下的150多個湖泡的資金難題,更重要的是,管理這些治理後湖泡的經費由誰埋單,我們更是不得而知。資金鏈條,在這裡快要斷開。

    水環境整治後的困境

    水務局局長徐國臣對此感受頗深。就在水環境整治獲得各方一致好評時,他提醒人們注意『水環境建得越好,管理費用就越多,政府的包袱就越重』這個無法回避的難題。

    據徐國臣介紹,面對大慶市水環境治理的第一個項目——黎明湖管理經費的困境,他們在今後的整治中,將商請政府有關部門,在需整治的泡沼周圍,留出足夠的空間,用於發展夏季水利旅游、冬季冰雪旅游等,加上水面養殖魚、蝦、蟹等項目,他們將力求用經營水利來解決部分管理經費。

    據黑龍江省水利勘測設計研究院環境評價處處長韓曉君介紹,隨著全球資源課題研究的深入,自然資源的資產化在我國已經興起。水環境作為一種資源,它除了生態環境價值外,還有經濟價值。目前國內很多地方都在探求水環境資源資產化的途徑和評估辦法,其基本模式是比照土地資源進行評估。

    大慶市正在從事水環境經營開發的負責人王華菁,談到她從事這項工作的感受時說,水環境資源有超出土地資源之外的增值效應,因為土地增值通常是由於環境效應產生的。由於水環境、礦山、城市土地等都屬於國有資源,經營開發國有資源,應由國家授權的國有(或國有控股)經濟實體去運作,這就是應成立水環境投資公司的原因。

    據此,韓曉君認為:未來水環境投資公司作為新生事物,它作為被授權委托經營水環境的經濟實體,其運作方式應有所創新。就是將整治後的湖泊及其周邊一定范圍內的土地,評估後劃撥給水環境投資公司,水環境投資公司以這些資產做資本金,去吸引社會方方面面的資金,共同治理和開發泡沼。也就是說,實現資源的資產化後,可以為未來的整治開發奠定基礎。也就是為未來的水環境與管理,提供了經營機制的保障。

    目前,市水務局已經完成了《大慶市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針對『五湖地區』提出了明確的經營構想,即提出把湖泊周圍有利於旅游、度假村建設的用地,作為水務部門投資整治水環境的回報,政策性劃歸經營管理部門。如果真能如此實施,必然會使未來水環境整治和管理中所需資金有了穩定的投融資渠道。

    未來誰埋單

    大慶市遍地濕地和沼澤的特點,使水環境整治這個新生事物剛剛拉開序幕,就具備了相當規模,水環境整治的地區成為大慶住宅建設的熱點,目前大慶正在依托已整治後的湖泊為中心,建設『五湖新區』。所以大慶市的水環境整治,已經得到了全社會的一致認同和喝彩,而繼續整治並管理好已取得的成果,是大勢所趨、箭在弦上。但整治和管理的關鍵是資金。

    由於環境整治和管理的受益者是全社會,而不僅僅是哪個具體的自然人或法人。按照公共財政理論,即『政府的作用是提供公共物品』的觀點,水環境整治的埋單者無疑應是政府。

    據預測,在2020年以前,大慶市的100多個泡沼全部整治完成後,其投資將是30億元甚至更多,其資金額在全國的水環境整治中將是空前絕後的。僅僅靠大慶市政府目前的財力是無力承擔的。

    那麼按照市場經濟『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未來的埋單者可能有兩個。一是因采油和加工而獲利巨大的石油石化企業,二是房地產開發商們。

    我們由統計公報和環保公報及多次在大慶市的采訪中了解到,大慶市由於采油和石化企業排污,不僅造成了全省最大的地下水下降漏斗,而且地表尚未治理的泡沼都是5類、劣5類水體。更重要的是,大慶在45年間,共向國家上繳了超萬億元利稅。2003年在石油產量調減至5000萬噸以下時,仍舊上繳了200億元的國稅,另有500多億元,以利潤的形式上繳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當記者將上面的一段話讀給黑龍江省資深的著名水利專家韓友邦後,這位躺在病榻上的82歲的老人十分動情地說:當大慶為國家作出了難以想象的巨大貢獻時,大慶人自己卻在一個因過度貢獻而污染嚴重的環境裡生活,這於情於理都是說不過去的。從這個意義上說,石油石化企業『反哺』水生態環境,既是責任,更是義務,因為幾十萬職工和家屬,是大慶最本土化的市民,今天和未來還要在大慶生活啊!

    據記者的多方調查,幾年來,大慶市政府通過各種渠道,多方籌集社會資金共2.5億元,用於已建成的黎明湖和正在建設的萬寶湖、明湖、碧綠湖及三永湖等5個水環境整治項目,其中石油化工企業也做了很多努力,共投入5000多萬元。但令人十分遺憾的是,獲利豐厚的石油石化企業在整治水環境方面,至今沒有穩定的、經常性的財務支出,只是根據每年的情況,不定期地『支持』一下水環境整治。這種支持,還沒有用法律法規的形式,使之能長期可靠地執行。

    而房地產開發商們,也應為水環境整治『出血』。因為這個整治的受益者,可以按照顯性獲益者是全社會、隱性獲益者是開發商來劃分。其中的顯性獲益者,還可以分為市民和政府。保護生態作為公益性事業,市民有權力要求政府逐漸改善公眾場所的生態環境,而不應為此付費;政府、具體到大慶市政府,正在努力搞好生態建設,但苦於經費的不足。那麼我們就不應忘記那些開發商們了。

    大慶政協常委、作家楊利民認為,開發商因水環境的改善而獲利後,應該付出環境成本。其資金,應通過一定渠道,悉數交給水環境的整治者,『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在水環境整治和管理中,也應得到體現,否則誰會給你白白地繼續整治?

    但讓獲利巨大的開發商在『獲利』後『回吐』,對任何理智健全的人而言,都是很難的。所以,對已整治好的和正在整治的水環境及其周邊土地,有關部門認為未來所應采取的對策只有三個,一是競價出讓土地後,政府將高出同等地段的土地出讓金,撥給水環境投資經營公司;二是將整治好的湖區周圍一定范圍內的土地,劃歸水環境投資經營公司,讓他們去運作籌措建設管理的經費;三是整體轉讓湖區及周邊的土地,讓開發商自行整治水環境後開發商品房。除此之外,沒有更好的路可走。

    因此,大慶市對新誕生又已經沒有退路的水環境整治、管理和經營開發,其所需經費只能在公眾和輿論的關注下,在政府和企業的『博弈』中,商榷出一個各類企業合適的分攤比例和額度,並用地方法規的形式予以確認以便長期執行。倘若不能如此,大慶市的『城在湖中、城在濕(地)中』的宏偉目標不但不能實現,而由此帶來的生態災難將不堪設想。

責任編輯: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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