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1月10日電 判決執行已經兩年了,直到現在,金凱大酒店的宣傳牌匾上,仍標有「得莫利」等侵權字樣。』近日,哈爾濱得莫利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於振寬向本報投訴說,『這讓我們在經濟上受到了很大損失。』
『得莫利燉活魚』作為一道北方名菜,在龍江大地幾乎是家喻戶曉。可近年來,由『得莫利』商標引發的爭執一直不斷。
1996年7月,注冊登記的哈爾濱得莫利實業有限公司享有『得莫利DEMOLI』(第42類、餐館)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但哈爾濱金凱大酒店卻在其店面牌匾上方以及餐飲用品上也標注『正宗得莫利活魚』字樣。得莫利公司認為金凱大酒店使用了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相近似的商標,將金凱大酒店告上法庭,要求金凱大酒店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並賠償其經濟損失。
哈爾濱中級法院判決認為,金凱大酒店未經許可,將『得莫利』作為服務商標使用和宣傳,已造成消費者對餐飲服務來源的混淆、誤認,構成商標侵權。作出判決:金凱大酒店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賠償得莫利公司經濟損失。
判後,金凱大酒店不服,向黑龍江省高院提起上訴。2002年5月9日,省高法作出了終審判決。
法院認為:金凱大酒店承認1996年7月注冊登記的得莫利公司享有『得莫利DEMOLI』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按照《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金凱大酒店提供飲食供應等經營活動,屬於第42類餐館范疇,金凱大酒店在經營中未經得莫利公司的許可使用了『得莫利DEMOLI』第42類的餐館注冊商標相同和相近似的商品服務標識。而且金凱大酒店超越注冊商標專用范圍使用注冊商標,則失去了法律的保護。對金凱大酒店的上訴請求不予支持。
『按說高院都終審完了,我也可以放心經營了吧,可至今金凱大酒店就在我店的對面,並在其宣傳牌匾上,仍標有「得莫利」等侵權字樣,很多消費者也因此困惑不已,到底哪家是真的?你說執行咋就這麼難呢?』於振寬無奈地對記者說。
5日17時許,記者在金凱大酒店門前看到,該酒店上方牌匾標有『方正縣得莫利村』的字樣,在下方的滾動彩色屏幕上則有『品嘗正宗得莫利燉魚』的字樣。
以上字樣是否涉及到侵權行為?該酒店的王姓女經理表示,這個問題她不太了解。記者隨後與該酒店負責人王顯波電話取得了溝通,王顯波表示,金凱大酒店作為一個加盟店,以上字樣不存在侵權行為,而且滾動屏幕只是在晚上纔顯示。
業內人士指出,執行上的不徹底,讓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並未得到完全保護,維權單位仍然在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