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1月16日電 15日,黑龍江省教育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了《關於進城務工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免收借讀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進城務工農民辦理子女免收借讀費手續中的『進城務工證』一項,改為可出具用工備案手續、經營執照復印件、靈活就業證明這3種證明中的一種即可。
今年秋季開學,黑龍江省在中小學實行了『一費制』的收費辦法。其中規定,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可憑『進城務工證』等免費入學。但是,一些外來農民工在給子女辦入學手續時卻發現,由勞動部門負責辦理的『進城務工證』早在1994年就廢止了。辦不了證,借讀費還得照交,造成了農民工子女入學困難。針對此情況,黑龍江省教育廳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了《關於進城務工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免收借讀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原來要求的暫住證和借讀證明不變。而原來規定的必須出具的『進城務工證』則改由3種證明來替代:1、可出具用人單位出具的經當地就業部門核准的招(聘)用工備案手續;2、從事個體商業活動的進城農民工,可出具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執照復印件;3、從事靈活就業的人員,可出具由居住地街道辦勞動保障工作站出具的靈活就業證明。手續備齊後,到當地勞動部門填寫一張免收借讀費的備案表格,由勞動部門和教育部門蓋章。屆時,學生家長就可持暫住證、原就學學校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借讀證明,以及上述三種證明中的其中一種證明,向就近學校提出申請,經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安排學校就讀,免收借讀費。
此外,對已經收取外來農民工子女借讀費的學校,當外來農民工持以上手續到學校要求退還借讀費時,學校要根據規定進行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