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1月16日電 物業費作為物業市場的核心話題一直備受關注,目前哈爾濱市物業費的收取標准有哪些,收費標准是如何制定的,配合《物業管理條例》的物業費政府指導價將何時出臺?近日,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了哈爾濱市物價局經營性收費管理處副處長蔣文彪。
現收費標准仍為政府定價
據蔣文彪介紹,在黑龍江省新的物業收費管理辦法出臺之前,目前哈爾濱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收費標准仍然執行1998年黑龍江省物價局和省建設委員會制定出臺的《黑龍江省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物業費執行『政府定價的公共服務收費』,根據《辦法》的有關規定,『全省現階段的物業收費標准(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最高為:普通多層住宅0.25元,高檔住宅區、別墅區0.5-1.00元』。此外, 『獲得省級或國家級的城市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可分別上浮10%或20%』。對非住宅小區物業費的確定依照1999年發布的《黑龍江省非住宅小區房屋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的規定,其標准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0.1-0.15元。
蔣文彪告訴記者,目前哈爾濱市大多數小區都是按上述標准執行的,只有個別高檔樓盤物業收費超過1.00元,由業主與物業公司雙方約定具體標准。我市對新建住宅入戶物業費的收取,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小區的規模、設施、環境、服務項目的多少及群眾的承受能力,按照獨立小區為單位進行核定後,以市物價局正式文件形式批復。
質價相符纔是物業出路
蔣文彪認為,就目前哈爾濱市的物業收費標准,普遍的反映是哈爾濱市普通多層住宅物業收費標准較低,影響到物業市場的發展。另外,物業費收繳不到位也是制約物業服務市場化的重要因素。通過調查,哈市各物業公司物業費的收繳率情況並不理想,很少有幾家物業公司收繳率達到90%,大部分都在60%-70%,勉強維持運轉,而一旦因業主拒交物業費引發連鎖反應,會直接導致物業公司入不敷出,從而使物業服務質量下降,這時,更多的業主會因其所受服務項目打折而繼續欠費,這樣就不可避免地形成惡性循環。
『目前多數小區居民對物業收費的心理承受能力,取決於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檔次。』蔣文彪說:『我認為,除在業主中提倡「物業消費」的意識外,仍需物業公司進一步強化服務理念,倡導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
物業費指導價出臺須經聽證
蔣文彪告訴記者,近期,黑龍江省將要出臺新的物業收費管理辦法,市物價部門將按照辦法的精神,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市的物業收費管理意見,下一步制定哈爾濱市的物業收費細則,對偏低的物業收費標准進行調整。
『同時我們還將於近期選擇不同類型、不同檔次、有一定代表性的小區對物業收費標准進行測算。』蔣文彪說:『在這個指導價出臺前,我們將按價格法的要求舉行價格聽證會,邀請有關經營者、消費者及各界人士參加,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也要考慮業主的承受能力。物業指導價確立後要向社會公布,具體的收費標准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企業根據批准的基准價格和浮動幅度雙方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