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政務·政策  >  政務
搜 索
黑龍江省出臺新政策 退耕還林糧補改發現金
2004-11-17 07:30:01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哈爾濱11月17日電 日前,黑龍江省對全省退耕還林糧食補助政策進行了調整,改革了發放形式。規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對農戶國家計劃內退耕還林土地的糧食補助全部改為發放現金,由過去每畝供應原糧100公斤,改為每畝發放現金140元(每公斤糧食按1.40元計算)。對2004年10月1日以前退耕還林應供應糧食而沒有供應的,也一律改為發放現金。目前,黑龍江省第一筆退耕還林糧食補助金3.8億元已撥付各地,年底前將陸續兌付到農民手中。

    據悉,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日前黑龍江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下發了《關於完善退耕還林糧食補助改補現金後有關財政財務處理問題的緊急通知》,規定從2004年10月1日起,對全省退耕還林糧食補助政策進行調整。規定退耕還林糧食補助資金可由各地鄉鎮財政所和農墾部門對退耕農戶(農工)發放現金,也可由鄉(鎮)和農場所在地金融機構為退耕農戶(農工)開設糧食補助存款專戶,發放存折或存款卡。具體發放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和省農墾總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為增加政策的透明度,確保退耕還林糧食補助資金及時發放到退耕戶的手中,省財政部門要求各縣(市)財政和糧食部門在糧食補助資金發放前,必須將每個退耕戶承擔的計劃內退耕還林面積、實際完成面積、驗收合格面積和應發放現金等數據及時分解落實到農戶(農工),並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張榜公布的時間不得少於一周;糧食補貼資金(含現金、存折和存款卡)必須直接發放到退耕戶,不允許集體代領轉付,嚴禁用糧食補助資金抵扣任何款項。

責任編輯:超級管理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