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1月19日電 2004年10月12日,家住哈爾濱市道裡區的付某到公安機關報案稱同事艾某從2000年11月起以給其女兒辦理工作為由,騙走她8萬元錢。記者從哈爾濱市道裡區檢察院獲悉,2004年以找工作、辦上學等名義詐騙的案件較2003年明顯增多。
謊稱調動工作詐騙前男友
李某和陳某曾經是一對戀人,分手後各自組建了家庭,但是李某一直對當年陳某出去找女人致使二人分手懷恨在心。當李某聽說陳某下崗了,李某便主動找到陳某稱能為其辦工作,想報復一下陳某,從其手中騙取錢財當作補償費。2003年8月3日,李某打電話給陳某稱,自己的表哥是移動通信設備維修公司的經理,現在有一個名額去移動通信公司開車,問陳某是否去,並稱只需花3萬元的好處費就行。因為以前陳某曾聽李某提起自己的愛人花了6萬元錢調到了移動通信公司,於是便相信了李某,並將3萬元錢交給了李某。隨後,李某又以給陳某補辦檔案、交勞動保險費等理由又騙取了近一萬元錢,並答應在當年10月8日上班,可到時間後李某又以各種理由推托陳某。在陳某的一再詢問下,李某纔稱事情辦不了了,但一直不將陳某的錢還給陳某,陳某覺得自己受騙了,到公安機關報了案。2003年12月22日,哈爾濱市道裡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將李某批准逮捕。
假借給子女辦工作騙朋友
家住哈爾濱市南崗區的吳某因家庭經濟狀況不好,欠下的債務一直無法還清,吳某一直想找個辦法弄點錢還債。2003年4月的一天,吳某在和母親聊天時,聽到母親無意間提起其朋友單某的女兒大學要畢業了,正在想辦法安排工作,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吳某覺得可以借機騙點錢還債,於是來到單某家中,並借和其聊天的機會,稱自己認識一個哈爾濱市制藥總廠的銷售人員,現在就要調到哈藥六廠當廠長了,還稱以前該人就經常幫人往藥廠辦工作。單某聽了馬上提出讓吳某幫忙給女兒辦理工作,見單某『上鉤』,吳某便假稱一定幫忙辦理,並向其索要了近9000元的『人情費』。隨後,吳某又多次找到單某,稱其女兒的工作已經有眉目了,先後以要辦職工醫療保險、交住房公積金、辦崗位培訓證等各種理由共騙取了單某三萬餘元錢。單某在工作一直沒有辦成的情況下多次找到吳某要錢,吳某一直推托,無奈,2003年11月24日單某到公安機關報案。2003年11月24日,吳某被哈爾濱市道裡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
1999年,家住哈爾濱市道裡區的付某在辦理保險業務時,認識了在某保險公司當業務員的尹某,並從尹某的口中得知其離婚後認識了一個自稱在省公安廳當領導的男朋友。於是,付某提出讓尹某幫忙,給自己的兩個女兒辦工作。2000年11月7日,尹某找到付某稱可以給其女兒辦工作,但要先拿13萬元的『人情費』。於是,付某夫婦將13萬元錢交給了尹某。但是,此後,夫婦倆等了很長時間也不見有消息,每次打電話問尹某,尹某都稱正在辦理。2003年7月16日,付某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錢,在詢問尹某一直無結果的情況下,從尹某處取回了5萬元。此後,女兒的工作一直辦不下來,付某於今年10月12日到公安機關報了案。11月2日9時許,公安機關在道裡區紅霞街將犯罪嫌疑人尹某抓獲。
認識校長能辦轉系騙熟人
2003年,孫某的孩子考上了哈爾濱市某大學,但是孩子對院系不滿意,想轉到英語系。9月的一天,孫某通過朋友李某認識了趙某,當其得知趙某能辦轉系一事後,便找到了趙某幫忙。趙某謊稱自己和該學校的校長十分熟悉,可以給孫某的孩子調到英語系,並向孫某索要了2萬元的『活動費』。此後,孫某多次打電話給趙某詢問情況,趙某卻一直推托說過了第一學期後就能辦成。今年3月份,趙某給孫某的妻子李某打電話稱教委已批完轉系的事,讓其拿2500元轉系費到學校辦手續。當李某來到該學校後,趙某卻假稱辦事的人正在開會,將錢收下後便讓李某回家等信兒。此後,趙某又以請學校領導吃飯為由,從李某處拿走了3000元現金和2條中華煙。隨後,趙某聽說李某的外甥女想自費上大學,趙某便又假稱認識省招生辦的人,先後從李某處拿走了2萬多元錢,並給李某介紹了一位哈市某大學藝術系監考的老師。李某在家中等了很久也不見音信,便給那位哈爾濱市某大學藝術系監考的老師打電話,當得知該大學藝術系沒此人時纔知道受騙。今年7月4日,孫某和李某向公安機關報案。8月10日,趙某被哈爾濱市道裡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
據哈爾濱市道裡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王虹介紹,現在很多人利用一些家長急於為孩子辦理昇學、找工作的心理頻頻詐騙熟人。檢察官提醒市民,對此事一定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