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1月22日電 『都怪我法律意識太淡薄,1.5萬元白打了水漂。』21日,哈爾濱雙城市農民劉先生找到記者,向記者講述了他的窩囊事。
據劉先生介紹,2003年7月,他通過一個姓楊的老頭在一個雞西的賣主處花3.5萬元買了5頭奶牛,由於當時劉先生只帶了2萬元錢,就給賣主打了一個1.5萬元的欠條,老楊頭作為擔保人。
交易結束後,劉先生與老楊頭一起從雞西回到雙城,為了圖方便,劉先生將1.5萬元錢交給僅僅合作過幾次的擔保人老楊頭,讓老楊頭回到雞西把錢還給賣主。老楊頭滿口答應,並沒給劉先生出具任何證明和票據。一年過去了,當賣主怒氣衝衝地帶著欠條和法院的傳票來到劉先生家時,劉先生傻了眼,纔意識到錢並沒有還到賣主手裡,再找老楊頭,已經聯系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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