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1月24日電 近日,哈爾濱市道裡區東方明珠公寓的部分業戶向記者反映,他們居住和辦公的商服住宅一體的大樓,每天進出的外來人像乘公交車一樣按次數交納電梯費。對這樣的收費居民不理解。
22日上午,記者來到哈爾濱市道裡區石頭道街18號的東方明珠公寓,當走到電梯口時,一名保安便詢問記者是去幾樓什麼人家,記者稱要去該樓某朋友家串門,保安為記者做了登記後,發放了一張臨時通行卡纔讓記者進入。在樓內,一些居民對記者說,每天乘坐電梯都要帶著電梯卡,十分不方便,如果沒有電梯卡就要進行登記收費。
該樓內共有40家商服部門和居民混在一起辦公和居住,很多來商服辦理業務的人員都要進行登記收費,收費額度是每人每次1元錢。雖然這些費用都由各商服部門月底統一結算,但一些商服業主認為,既然收取了物業費,就不應該還按人頭收取外來人員的電梯費。
隨後,記者采訪了負責該樓物業的哈爾濱安泰物業公司經理沈廣義,據其介紹,自今年8月份開始,該樓居民委員會因種種原因罷免了原東方物業公司後,安泰物業公司便接手了該樓的物業管理。當時該樓就是電梯費和物業費分著收取,電梯一年的維修、清潔、用電需要近萬元,但是這些費用每年都有一部分收不上來。物業部門只好規定住宅電梯費每戶每月60元,並給住戶辦卡。商服工作人員每人每月20元。外來商服辦事人員每人每次1元,月底由商服部門結算。
為此,記者諮詢了物價部門,據介紹,如果物業費不含電梯費,物業部門可以適當收取,但要給票據。但居民樓向外來人收取電梯費是不允許的。
責任編輯:朱丹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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