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6日電 哈市香坊區香山小區物業一直以每噸2.50元的標准向居民收取水費,而哈市香坊區物價局的規定是,小區居民每噸水交費2.30元。既然對小區水費的征收有一定的標准,那為何物業還要多收居民水費,這多出的錢到底是從何而來呢?香山小區的居民們對此十分不解。
23日上午,黑龍江晨報記者來到了香坊區香山小區。3號樓的張先生說,他們是2001年入住小區的。入住之初,物業是按人收水費的。2003年6月,物業在征收小區居民水費時開始查水表,說是要按照水表走字收水費,當時居民也沒在意,但是令居民們沒有想到的是,物業在征收水費時卻按照每噸水2.50元進行收費。對此居民十分不解,哈市香坊區物價局明明規定小區居民每噸水交費為2.30元,為何物業要多收水費?居民們多次找到物業,物業的負責人對他們解釋說,因為居民用的水是自來水公司的水,而物業將水供給居民需要用電,這多收的錢就是將水供給居民所需的電費錢。
隨後,記者來到了該小區的物業公司——哈爾濱市江海物業有限公司,物業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說:『物業多收居民的水費,是因為收費時發現物業總記表和居民單元總記表及居民用戶分表計數各不相同。』
對此,香山小區3號樓的李先生表示,他們從來沒有聽過物業的這種解釋,而且就算是3個水表對不上,也不應該向居民多要這筆錢。物業應該給居民一個清楚的說法,不能老讓居民糊裡糊涂地多交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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