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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助學貸款有了四大變化 大學生還款期延至6年
2004-11-27 11:40: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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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11月27日電黑龍江省高校助學貸款實施細則將有四大變化:首次采取招投標方式確定經辦銀行,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政府承擔,首次設立風險補償金,畢業後還清貸款時間延長為6年。

    這是25日,黑龍江省教育廳、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省銀監局共同制出臺的《黑龍江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實施細則》中新規定的。

    據生活報報道,今年黑龍江省國家助學貸款實施過程中最大的變化是采取集中招投標的方式確定貸款業務的經辦銀行,而往年則是各學校自己聯系銀行進行貸款事宜。26日起,該省將通過『黑龍江省省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招標』的方式確定經辦黑龍江省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銀行。

    以往大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償還期限為4年,從今年開始大學生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期限可延長兩年,即6年內還清貸款即可,該政策給予更多家庭貧困大學生一個就業後還貸的緩衝餘地。同時,以往公辦高校在校學生貸款利息50%由政府承擔,50%由個人承擔,而此次細則實施後公辦高校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同級財政部門100%承擔。民辦高校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則要由所在民辦高校100%承擔。

    此次實施細則中規定,黑龍江省首次設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據介紹,此項專項資金,是按『風險分擔』的原則,由財政部門和普通高校按貸款當年發生額一定比例建立的,並給予經辦銀行適當的補償。其中公辦高校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的50%按貸款學生所在高校撥款渠道,由同級財政部門承擔,其餘50%由貸款學生所在學校承擔。民辦高校的風險補償金由貸款的民辦高校100%承擔。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省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專款專用。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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