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1月30日電 李某、張某、侯某三青年因手頭緊,便將盜竊來的車裝上了警燈,購買了警用裝備,冒充警察駕車攔截大貨車罰款,作案多起後,三人自覺長此下去時日不多,便一同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後被法院分別判刑。
李某、張某、侯某經預謀後,決定冒充警察到處收費騙錢,於是三人共同出錢,買了警用棉衣、警報器、對講機等物品,將李某之前盜來的灰色出租車安裝上警燈,並掛上盜來的車牌,一切准備就緒後,三人在2月8日13時許,駕車來到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附近,將一輛大貨車截住,以闖紅燈為名向其罰款100元。幾天後,三人又駕車在清濱路附近,將一輛大貨車攔截,以其超載為名向其罰款100元。2004年2月至3月期間,李某、張某、侯某三人冒充警察攔截大貨車罰款十多起,共得贓款人民幣1000餘元。之後李某又伙同另外一人孫某盜竊兩臺出租車,贓物價值人民幣77500元。
近日,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對三人進行了宣判:李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范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張某、侯某犯招搖撞騙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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