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日電 11月24日21時左右,肇州縣居民張文林開車去醫院的途中,與一輛港田三輪車相刮,雙方發生爭執。此間,後面一輛紅色捷達車上下來三個人。據張文林說,其中一名穿著警服的人拿手槍逼住他的腦袋,隨後用槍托猛擊他的頭部,其間手槍射出子彈數發。混亂中,在張文林車上坐著的肇州縣肇州鎮20歲的欒守博在下車時被手槍擊穿腳背。事後經治安警察大隊證實,該開槍者是肇州縣人民法院的法警李柏偉。
11月28日,記者前往肇州縣調查此事。
『我聽到子彈在頭上響』
肇州縣縣城面積並不大,這使得縣城裡無論發生什麼事,都會很快被傳得滿城風雨,而對於發生在11月24日的槍擊事件,在這個不大的縣城裡幾乎成了爆炸性新聞。
『子彈在我頭上亂飛,??地可響了,當時我尋思小命這下交代了。我真是撿了一條命,可是那個小老弟就不那麼幸運了,他的腳背被子彈擊穿,嘩嘩流血。』11月28日,在肇州縣人民醫院,張文林向記者回憶起那天發生的事情,仍心有餘悸。
據張文林介紹,11月24日20時許,他在家中突然接到一位朋友的電話,稱他的另一個朋友被一輛摩托車給撞了,情況挺嚴重。他趕到現場後,朋友拉著傷者去了醫院,肇事的摩托車司機坐在他的車上,車還沒開走,開門上來一個20歲左右的小伙子。『我對他不熟悉,後來纔得知,他是傷者的一個哥們兒,叫欒守博,不放心非要一起跟車到醫院。』
張文林說,車行駛到一個路口時,一輛拉腳的港田三輪車在拐彎時突然和他的車相刮。他走下車,港田司機見狀想跑,他就上前拽住該司機理論,『我當時態度是不太好。然而,此時後面停著的一輛紅色捷達車上下來三個人,其中一名穿著警服的人滿嘴酒氣地拿著手槍走過來,用槍托照著我的腦袋就打。在他擊打的同時,手槍射出數發子彈,我估計有6槍,當時把我嚇壞了,以為要玩完了。事發後,我還在現場找到了一個彈殼。』
據張文林介紹,在車上坐著的欒守博不知什麼時候下來了,突然他大叫起來:『啊,我的腳背被槍打中了。』然而,開槍者沒理會,並讓其他兩個人搜查張文林的身體和車,此後拿槍者命令他上車,把車開到肇州縣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隊。張文林說,當時他滿臉是血,到治安警察大隊之後,警察看見他這樣,便讓他先到醫院看傷。事後他問治安警察大隊的人,得知穿著警服的人是肇州縣人民法院的法警,叫李柏偉。
采訪被槍擊者,其父『擋駕』拒談
據張文林介紹,從治安警察大隊出來後,他被別人攙著來到肇州縣人民醫院就診。在醫院,他看到了欒守博,醫生把他們倆安排在同一個病房。
據張文林、欒守博的診治醫師方有金介紹,欒守博被送來時,右足背出血、腫脹,足背上的傷口呈圓形,有燒灼的痕跡,足底的傷口呈爆裂狀。足背的傷口直徑為0.6厘米,足底為0.4厘米。經初步診斷,為火器貫通傷,從傷的特征來看,像子彈射擊形成的。張文林頭部有一個創口,進醫院時正在出血,長度為1.5厘米左右,創沿不整,考慮是鈍器傷。額部有擦皮傷。
11月28日上午,記者來到欒守博的病房。欒守博的父親聽說是記者來采訪,說:『能不能接受你的采訪,我們家得商量商量,等孩子的舅舅來了再說。』等了一個多小時,欒守博的舅舅也沒來,其間記者多次要進入病房采訪被拒。後來,在記者的請求下,欒守博的父親答應和記者談談。欒守博的父親說,事發時他不在現場,不能說明情況,但他承認孩子是被一名法警用槍擊穿了腳背,『這傷都是明擺著的,有啥好說的。』欒父說:『到現在我們家也沒收到警察給的一分錢,但現在就是不想參與此事了。』
最後,記者以絕對不采訪、只是想看看孩子的傷勢為由進入病房,但看到攝影記者手裡拿著相機,欒守博的父親臉色大變,將記者推出房門。張文林說,事發當天,他和欒守博同住一個病房,欒守博的父親對他說:『咱們都是受害者,一定要抱成團討個說法。』但不知什麼原因,後來他的態度改變了。
公安局:槍擊事件還沒立案
11月29日,記者來到肇州縣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隊,見到了大隊長宋英輝。據其講,公安局有規定,要想采訪必須經過局裡的宣傳部門。
當日,記者又來到肇州縣公安局政工科,佘福成科長向記者證實他也或多或少地聽說了這起事件,但他說,這起事件好像是兩個案件,一個是聚眾斗毆,法警恰好趕上,另一個纔是手槍傷人案件,這裡面存在一個是正常執法還是防衛過當的問題。但是,現在治安警察大隊還沒有得出最後結論。當場,就有關問題能否采訪,記者讓佘科長撥通了治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宋英輝的電話。放下電話之後,佘科長告訴記者,目前,關於聚眾斗毆的事件已經立案,但李柏偉槍擊傷人的這個環節沒有立案,還沒調查清楚呢,所以不能接受采訪。
關於聚眾斗毆,張文林說,根本不存在這個事情。事發當天,他確實是接到朋友被撞傷的電話纔出來的,當時車上只有他、後上來的欒守博和肇事的摩托車司機三個人。他的車與港田三輪車相刮,因為港田車司機要跑,他追上去理論,後來那個人就過來了,怎麼能說是聚眾斗毆呢?
當日,記者找到了當時撞傷張文林朋友的肇事摩托車司機———肇州縣第二中學教師高軼群。據高證實,當天他確實騎摩托車將人撞傷,後來他坐上張文林的車去醫院,車上還有一名20歲左右的小伙子,他不認識。車內共有三個人。去醫院的途中,張文林的車與一輛港田車相刮,張文林和司機發生爭執,因為還惦記被撞者的病情,下車後他又坐上別的車去了醫院,現場後來發生的事他就不清楚了。『前兩天,警察找我了,問車上的司機帶沒帶刀,我說沒看見。實事求是,沒看見就是沒看見。』高軼群說。
法院:法警的行為屬見義勇為
隨後,記者又來到肇州縣人民法院,法院政研室主任王景生找來該院的黨總支書記沈清向記者介紹情況。據沈書記說,事發當天,李柏偉和法警隊的一名副隊長到某鄉去執行任務,所以帶著槍。在回來的途中,他們發現群體斗毆事件,一幫人毆打一名港田車司機。李柏偉見義勇為,衝上前去制止。
記者問:制止為什麼要開槍?沈書記說,開槍是因為被制止的人不聽,所以法警向天鳴了幾槍,『大約有兩三槍吧。』至於為什麼子彈打傷人了,沈書記說,是在雙方撕扯的過程中,槍走火了。目前,法院正在等待公安局的調查結論。記者問及李柏偉當晚是否喝酒,沈予以否認。記者提出想看一看當天李柏偉執行任務的原始記錄,王景生打電話聯系了法警隊隊長後告訴記者,隊長在外邊辦案,回不來。另外,沒有領導的簽字,也不允許別人看。
王景生說,目前法院確實存在子彈管理不嚴格的問題,比如說,執行任務時帶走6發子彈,有可能沒用上,幾個人打哈哈放兩槍,回來也無所謂。關於事發時的槍支目前在何處,王景生說不太清楚。
在肇州縣法院,記者獲悉,當事法警李柏偉仍在上班,記者采訪的當天出去執行任務了。
然而,記者在肇州縣采訪時,卻得到了另外一種說法。據張文林介紹,事發當晚,他來到醫院,傷口還沒有處置的時候,在法院退休的李柏偉的母親來到醫院,對於發生的事,她對張文林等表示歉意。她說:『事發當晚,李柏偉不知道在哪兒工作的同學回來了……後來聽他哥哥李柏川對我說,李柏偉惹事了。既然事已經出了,該治療治療,我們家不是不負責任的人家。』張文林曾對李母說:『你兒子都是酒勁拱的,否則不會這樣。』李母承認:『我們沒有教育好孩子。』記者從有關人士現場攝下的錄像資料中對此得到了證實。
張文林說,事發第二天,李柏偉家托了不少人找到他和他的朋友,要求私了。『我沒有同意,可是事情纔發生幾天,性質卻完全變了。如果李柏偉是見義勇為,他母親為何來道歉,又要求私了呢?而更讓人不解的是,港田車司機在事發第二天還能聯系到,可是現在卻無法聯系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