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2月2日電 哈爾濱市一女士被一只大狗撲倒在地,當即被驚得小便失禁,不省人事,經醫院診斷為應激障礙,於是該女士將狗主人告上法庭。19日,道裡區人民法院作出了狗主人賠償該女士16000餘元的判決。
今年5月25日18時許,家住哈爾濱市道裡區的王某在自家樓下抱著小狗與鄰居聊天時,懷中的小狗不停地叫,此時在不遠處的一條『聖版納』大狗被叫聲吸引,突然掙斷了繩索,循聲而來。向王女士懷中的小狗猛撲上來,王女士被撲倒在地。王女士被這突如其來的襲擊嚇得尿了褲子,倒在地上抽搐不止。鄰居見狀急忙趕開大狗,一邊報警,一邊撥打急救電話。王女士被送到了醫院,經哈爾濱市第一醫院診斷為急性應激障礙。
事後,狗主人吳某支付了2000元醫療費,可是王女士因受驚住院,十餘天不能上班,其丈夫也得晝夜護理,其誤工費已經達到5000餘元,於是王女士找到了吳某繼續索賠。吳某認為,是小狗的叫聲驚動了自家的大狗,大狗纔會襲擊王某,所以不同意承擔這筆費用。王女士只好將吳某告到了法院。
經審,吳某作為狗的主人,沒有盡到飼養人的看管義務,致使大狗竄出,王女士受到驚嚇,應承擔全部責任。法院判決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共計16000餘元。此外,由於王女士精神遭受創傷,吳某還必須支付王女士精神損失費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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