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2月2日電 雖然國家一直明令禁止代金購物券(卡)在市場上流通,但今日記者在哈爾濱市波斯特、壹佰等部分超市暗訪時發現,代金購物券(卡)的『身影』仍然活躍在各商家中,並且購券人還可以拿到購券(卡)總價的1%至2%的『返點』。
1日12時20分,記者首先來到哈爾濱市第一百貨公司,在一樓,一位服務人員告訴記者,買購物券要到二樓的團體購物接待中心。在中心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這裡賣的不是券是卡,每張卡含2元成本費,這個卡不退,面值100元至1000元不等。當記者問是否可以『返點』時,工作人員先詢問了記者打算買多少,當聽說只買三四萬元的卡時,工作人員回答說,在這裡買十萬二十萬也不給『返點』。最後,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可以到三樓的壹佰超市財務中心看一下,那裡買購物券可以『返點』。
在哈爾濱市第一百貨公司三樓的壹佰超市財務中心,幾位工作人員熱情地接待了記者,並給記者介紹了他們這裡的購物券和二樓的團體購物接待中心購物卡的區別。據他們介紹,他們這裡的購物券有50元和100元兩種,公司的卡在全樓都可以用,並可以分次使用,而他們的券只能在壹佰超市內使用,並且只能在2005年3月份前使用。記者再次提出『返點』問題時,一位工作人員熱情地把記者領到旁邊的經理室,但經理沒有在辦公室,在記者的追問下,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返點』的數額在1.5%左右。
隨後,記者又電話諮詢了南崗區和興路的波斯特超市,據該超市客服臺的工作人員介紹,他們這裡賣的是購物卡,最小面值50元,一次性購買5000元以上的還可以拿到2%的『返點』。當記者提出是否會有人查時,她告訴記者,現在沒有人查,她們十一期間已經賣了很多,她們的卡沒有時間限制就和現金一樣,不像券有時間限制並不找零。另外,發票可以開其他用品,一般單位來開辦公用品發票的多,另外也可以開家用電器、文件夾、打印紙的發票。
對此,哈爾濱市市民劉先生認為,商家在單位購買購物券(卡)時,開具貨物名稱『辦公用品』的發票,就可以作為費用支出,在企業營業利潤中抵扣,並可以逃避一些應繳稅金,接受購物券(卡)的員工也可以逃避個人所得稅。另外,具體買卡的人可能在操作過程中,把一定比例的『返點』中飽私囊。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的有關規定,印制、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二十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