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2月8日電 交付房款已經3個多月,中介收了更名費,至今仍以找不到房主為由不給辦理更名。花8萬元錢買的房子,卻拿著寫著別人名字的房照。
據趙先生介紹,9月1日,他通過報紙在哈爾濱銀河房地產經紀公司的二手房廣告,相中了位於南崗區二酉街19號樓的一套房子。當天,他在該公司經紀人的陪同下看了現房,決定買下來。於是使用面積32.51平方米的房子,經過同賣主梁某商量,售價8萬元。
2日上午,趙來到銀河公司,交了1萬元押金,中介出據了收據,餘下的7萬元等房主搬完家後再交,中介同時承諾為其辦理更名,過戶等手續,並收取了更名費。
下午,趙突然接到銀河法人代表龐女士的電話,要求其交齊餘下的7萬元。趙先生趕到交付了餘下的7萬元,並同中介公司簽了購房合同。幾個月過去了,中介公司仍以找不到房主為名不給其更名。
趙雖然多次聯系房主,卻始終打不通梁某的電話。住著自己買的房子,房主卻不是自己,趙先生心裡越想越鬧。現在就更名問題,他已經和中介交涉了近三個月,沒有結果。
據銀河房地產經紀公司的龐女士介紹,賣房的梁某並不是真正房主,真正的房主是他的父親,雖然一切手續俱全,但是梁某的父親並不在哈市,因此不能為其更名。但她們已經將房子的鑰匙和房證交給了趙先生,並且趙也簽了交易完畢確認書,同意先入戶後更名。
據黑龍江龍房川律師事務所陳律師介紹,此事件中如果中介在不明確賣房人和房屋持有者的關系時,雙方就簽署了委托合同,中介屬代理過錯,何況中介已收了買房者更名費,更應該承擔更名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