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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試點 改變『重刑輕民』
2004-12-09 07:30:15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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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9日電近日,佳木斯市郊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內座無虛席,旁聽席上不時發出小聲議論:『明明是審判刑事案件,檢察官怎麼不斷地對犯罪嫌疑人的民事責任進行舉證呢?』原來,法院正在審理一起由檢察機關提起的全省首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

    2003年11月末至12月初,犯罪嫌疑人安某伙同孟某預謀後,多次竄至佳木斯市郊區西格木鄉草帽頂地段,將佳木斯電業局送電工區內正在運行的220千伏群木甲、乙線的5號、6號、7號鐵塔塔材共計盜走117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近1.3萬元人民幣。

    佳木斯市郊區檢察院在審查起訴該案時,認為在此案中,國家利益受損較為嚴重,同時兩被告又具有一定的償還能力,遂責成公訴部門與民事行政部門共同辦理此案,由刑事公訴人制作了刑事起訴書,由刑事附帶民事公訴人制作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書。最終法院當庭判決兩被告有期徒刑6年,並且共同賠償由其盜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近1.3萬元。

    在《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的20多年裡,由於繁重的刑事訴訟任務、檢察乾警力量不足以及根深蒂固的『重刑輕民』觀念影響,檢察機關無暇顧及並忽視了對這一職能的行使。佳木斯市兩級檢察機關民事行政部門對內與偵查部門、公訴部門緊密配合,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整體優勢,一舉打破了過去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沒有得到法律有效保護的局面。

責任編輯:超級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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