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3日電 題:從『漏斗』到守護神:一個老牌國企的信息化『救贖』之路
投入200萬,一年便能節約2.7億,是不是一個神話?
從2002年開始,雞西礦業集團物資供應公司累計投資200萬元,實施網絡信息化建設。
2003年,在對集團生產所需物資進行兩次招標中,中標價格比計劃價格分別低了32%和40%,庫存資金佔有從2.6億元下降到1.7億元,噸煤材料費由47元下降到19元,按照2003年雞西礦業集團原煤產量960萬噸計算,物資公司理論上為集團降低成本2.7億元……
這神話的背後又是什麼呢?
痼疾
雞西礦業集團在焦煤開采過程中,每年都會消耗掉巨額的物資,而物資供應處每年掌握著近四億元的采購權,對這樣一個部門,控制好了,它是整個集團的守護神。控制不好,它便是填不滿的『漏斗』。不幸的是,物資供應處就恰恰扮演過『漏斗』的角色。
據在該處工作了20多年的黃風海回憶,就在幾年前,當地還有近千家各種背景的物資供應公司、商店、經銷部,他們通過各種渠道,將一批批有用沒用、質次價高的物資塞入局、礦兩級庫房。最亂的時候,高達2.8億元的庫存物資中,合用率只達到30%。噸煤材料費高達47元,佔壓了大量的資金,造成了巨大的浪費。過量采購、吃回扣等種種違規行為更比比皆是。
同時,企業內部管理也存在著嚴重的問題:財務賬目混亂,多付賬、多抹賬的事情誰也搞不清楚;庫房裡亂領料、多領料的現象十分普遍,手裡有的還要領,庫裡有的還要買。一時間,供應處成了名副其實的『漏斗』。
阻力
1998年,礦業集團對物資供應處的班子進行了調整,任命田連成為代處長,希望供應處的工作能有所改變。
憑著十幾年物資供銷經驗,田連成對於幾十年沿襲下來的國有企業物資供應中存在的弊端了如指掌:制度的不完善、管理手段的落後、工作效率的低下、信息傳遞的緩慢,都是導致企業在物資采購、供應、管理存在巨大黑洞的根本所在。
然而,在當時的條件下,想憑借一己之力堵住這個黑洞顯然是不可能的。在供應處,不論是領導還是采購員、保管員,人人都有一張關系網,人人都有一點特權。轉變舊有的管理體制,勢必會觸動各個方面的利益;即便是制度健全,但是執行制度最終還是靠人,如何能在管理中消除人為的因素?
就在這時,老田通過電視、報刊了解到信息化的相關知識,他意識到,這也許正是他苦苦追求的東西。於是便向礦務局領導匯報了在供應處使網絡信息化管理的設想,並得到了支持。很快,他便整理出了以信息化控制為手段全面整合規范物資供應秩序的工作思路。
然而,由於時機不成熟,田連成的設想不得不暫時擱淺。
起步
時光飛轉,到了2002年。隨著集團公司生產經營形勢的好轉,有了一定的資金積累,而此時的供應處,也已經改制為供應公司。這幾年裡,先後出臺的30多個規章制度,使得企業的管理基本上實現了規范化,制度化。
在具備了一定的資金、制度的基礎上,網絡信息化建設,納入到集團公司的日程中。至此,老田盼了四年的信息化工程終於浮出水面。盡管早有准備,阻力仍然超過了預想,員工們有人擔心計算機效率高,會不會搶了自己的飯碗。有人則擔懮,計算機可靠麼、安全麼?更有人認為,這麼多年跑采購,結交的關系戶,這下子全都交給計算機,感情、關系全沒了。
不軟不硬的抵觸情緒,加上80%的員工一點微機的基礎都沒有,給老田的信息化工程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培訓的時候,不少人上課一言不發,上機就是不會。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些程序需要根據供應公司的業務流程進行調整,一些人就是采取消極抵制的態度不配合。
收獲
面對著這些不解和阻力,田連成和公司領導們耐心地作起員工們的思想工作:搞信息化,首先限制的是我們領導的權力,捆住的是我們自己的手腳;但是,為了企業的利益,為了我們的乾部不犯經濟錯誤,為了擺脫盤根錯節的關系網的乾擾,我們願意失去這種權力。
看見領導都捨得放下自己的權力,自己還有什麼捨不下的呢?一來二去,員工們的思想通了,也就逐漸的開始掌握軟件程序的操作,物流管理信息平臺終於搭建成了。
2003年、2004年,田連成又相繼啟動了信息化二期、三期工程。建立了招投標、采購,銷售、庫存和財務管理等系統,實現了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的集成,並完成了供應公司與全集團十三個煤礦之間聯網工程。
采訪中,田連成打開筆記本電腦,給記者演示了他的信息化系統。在屏幕上可以清楚地看到,物資采購、庫存、供應各個環節都在軟件系統嚴密的監控之下,任何人為的因素都無計可施,在這裡,計算機只認制度而不認人,只認程序不講人情,只認標准不認權力,而且,通過業務流程的調整,一改過去的『買了再用』為『用了再買』,實現了虛擬的零庫存,大大降低了企業的資金壓力。
冷冰冰的計算機,更堵住了久治不愈的『人情風』、『關系風』。
在不久前舉辦的中國IT兩會上,雞西礦業集團物資供應處的信息化建設項目以最高分當選為『2004年中國信息化建設項目成就獎』第一名。專家給出的獲獎理由是:『該項目不僅解決了國有企業跑冒滴漏的頑疾,而且改變了物資公司的商業模式,變買了再用為用了再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