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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城發生離奇案件動用測謊手段 記者直擊現場測謊
2004-12-19 21:00:44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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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19日電 是涉嫌猥褻兒童還是搶劫強奸,一方當事人的母親在當地公安機關久無結論的情況下,委托律師申請對其14歲的孩子進行測謊。15日,在黑龍江大學法學院測謊室進行了現場測謊。

    離奇案件動用測謊手段

    2002年8月25日,我省雙城市發生了一起非常離奇的案子:年僅12歲的強強(化名)和一牆之隔的鄰居51歲的何珍(化名)被人發現褲子都褪到臀部以下,而且渾身是血。據強強講,事發當天他被何珍叫到她家,之後何珍把他拖到床上,對他實施了猥褻。他反抗,何珍拿菜刀砍他,他拼命奪下菜刀後,猛砍何珍。而據何珍講,當天強強持刀闖入她家威脅她要錢,並說不給錢就強奸她,反抗中,她被砍成重傷。當地公安機關介入調查,至今沒有拿出一個最後結論。

    為了盡快了結此案,今年12月初,強強的代理律師———黑龍江省民強律師事務所主任段接偉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利用測謊手段為二人進行測謊,以便分析誰在這起案件中編造事實,但沒有得到公安機關的同意。在這種情況下,12月14日,段律師決定先為強強進行測謊,測謊地點選在擁有先進測謊儀的黑龍江大學法學院。

    兩組問題測試被測人

    15日9時,測謊在黑龍江大學法學院治安教研室的測謊室准時進行,記者現場目擊了整個測謊過程。測謊員由該教研室老師孫磊擔任,測謊前,孫磊老師擬定了兩組共20道題目,在交代了測謊前的一些事項後,在強強的手指、胸部、腹部及胳膊上接上測試各種生理指標的傳感器。測謊正式開始,第一組共計10道題。

    孫磊:你在哈爾濱嗎?

    強強:是。

    孫磊:測試中你願意誠實地回答我的問題嗎?

    強強:願意。

    孫磊:到現在為止,你說過謊嗎?強強:沒有。

    孫磊:你生殖器上的傷是你自己弄的嗎?

    強強:不是。孫磊:房間裡的燈是亮著的嗎?強強:沒有

    孫磊:你以前偷過別人身上的錢嗎?

    強強:沒有。

    孫磊:你說老太太想猥褻你是真的嗎?

    強強:真的。

    孫磊:你以前做過不誠實、不道德的事嗎?

    強強:沒有。

    孫磊:案件發生時,你朝老太太要錢了嗎?

    強強:沒有。

    孫磊:你在回答我的問題時說謊了嗎?孫磊:沒有。

    這些問題孫磊共問了三遍,中間短暫的休息後,第二組測試開始。

    孫磊:你認為你是本案的受害人嗎?

    強強:是。孫磊:你向老太太要錢了嗎?強強:沒有。

    孫磊:老太太是以給你錢的名義誘惑你嗎?

    強強:沒有。孫磊:你要強奸老太太嗎?強強:不是。孫磊:是老太太叫你去她家的嗎?強強:是。

    孫磊:案發時,老太太扒過你的褲子嗎?

    強強:是。孫磊:你是自己脫的褲子嗎?強強:不是。

    孫磊:老太太的褲子是自己脫的嗎?

    強強:是。

    孫磊:是你主動到老太太家的嗎?

    強強:不是。孫磊:你是漢族嗎?強強:是。

    第二組問題同樣問了三遍。11時30分,整個測試結束。

    測謊員詳解測謊過程

    一直以來,人們對於測謊儀的印象只停留在影視作品上———一臺電腦,若乾條電線連接在被測試對象身上,說實話亮綠燈,說謊話亮紅燈。那麼,真正的測謊到底是怎樣的呢?測謊結束後,記者現場采訪了測試員孫磊老師。

    據他介紹,作為九五攻關計劃,對於測謊儀的研制,國家公安部從1991年就開始立項了,黑大法學院的這臺測謊儀的技術含量目前屬國內最先進的。

    他說,測謊對條件要求很嚴格,包括外部環境的溫度、室內布置、測試員的水平、設計問題的嚴謹度等。而且現場必須只有測試員和測試對象,不能有第三者,否則會乾擾測試對象,影響測試效果。『我們不會直接問「你殺人了沒有?」因為這樣的問題即使沒有犯罪的人聽到也會嚇一跳,產生生理反應。』要求測試的市民必須提供足夠的資料,建立一個中心目標,纔能設計完整的問題進行測試。而並非隨意地對被測試者進行提問,就此判斷是否『說謊』。出題必須根據被測者的年齡和文化程度等各方面,而且在測前要求被測人預習一遍,明白問題的含義。題型包括准繩問題、相關問題和不相關問題,以此來測試被測者的反應。

    孫老師說,測試的指標包括呼吸、皮電、脈搏、血壓四個部分。傳感器分別纏在被測者的胸部、腹部、食指、環指、中指及右臂。如果說謊,呼吸會出現異常現象,屏氣、呼吸速度改變、血壓上昇、脈搏和心跳加快、皮電也有明顯的變化。

    在測試中,記者發現,題的答案都是以是或不是為結論。為什麼不讓被測者陳述呢?孫老師說,因為在陳述中會涉及很多細節和情況,如果生理指標發生變化,不知道是哪個細節和情況出現反應。所以只能以是或不是為答案。

    采訪中,孫老師向記者介紹,在測試前,他們通常會給被測試者出一道試驗題,也叫激勵測試,主要是測試一下儀器是否正常,再有就是對測試對象的一種暗示。比如,這次他給強強出了這樣一道題:在4到8之間任選一個數字,只有他自己知道,當我問他選的數字是什麼時,他都要回答不是。可是當我問到他選的數字是不是5時,電腦屏幕顯示他的生理指標發生了變化。這證明他選的數字就是5,結果確實這樣。『激勵測試的目的就是暗示被測試對象,這樣一個簡單的謊言都會被戳穿,在正式測試中就應該如實回答。』

    對於這次對強強的測試,孫老師說,從大致上看,對於所回答的問題,他基本上是誠實的,只有在個別問題上各項生理指標波動較大,如『到現在為止,你說過謊嗎?』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每個人不可能沒說過謊,所以證實他測試中說謊了,『具體的結果,還要看最後的評分結論。』

    測試結論暫時不能成為法定證據

    事實上,關於測謊儀的應用,在各種法制報道上屢見不鮮,包括在我省。今年6月1日,齊齊哈爾市檢察院引進的該市第一臺PG-7型『測謊儀』在龍江縣首次應用即獲得成功。一貪污案既無人證,又無書證,4名涉案人員均表示與此案無關。技術人員果斷決定使用『測謊儀』。某儲蓄所副所長祝某在回答關鍵問題時測出的各項參數有強烈異常反應。技術人員推定,祝某系犯罪嫌疑人。在客觀的科學儀器面前,祝某不得不承認貪污9000元錢的犯罪事實。

    既然測謊能夠幫助破案,那麼,它的結論能否作為法定證據使用呢?采訪中,孫磊老師承認,目前測謊儀的結論暫時還不能當作法律證據使用,只是作為參考,『實際上,測謊儀對偵破案件有利,對於排除犯罪嫌疑人效果是最明顯的。』

    16日,哈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位相關人士說,目前在中國,由於測謊技術的引進、開發、研究和應用還處於發展的初始階段,作為一種高新技術,在審判工作中的研究和應用還是極少觸及的新領域。測謊結果還不能作為證據直接使用。對測謊技術應抱實事求是的態度,不能絕對化。既要看到它的科學性和在審判中的積極作用,也要認識到該技術的局限性。

    16日,接受采訪的黑龍江省民強律師事務所主任段接偉說,測謊結論能否作為證據在訴訟中使用,司法界一直爭議頗大。實踐中,一些法院在個別民事案件中開始大膽嘗試運用測謊結論定案。但也有人認為,當前我國測謊機構設置和管理不規范、測謊技術人員參差不齊,所謂測謊結果的可靠度高並無依據。此外,一些學者也提出對測謊結論『有限采用』的主張,即測謊鑒定結論只能用於審查言詞證據的真實可靠性,不能直接用來證明案件事實。但是,根據各種證據表明,測謊結論加入民事訴訟案件證據的行列,與其他證據一道構成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鏈,顯然有助於使案件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觀事實。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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