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3日電一女子向前同居男友的父親索要自己的孩子遭拒後,惱羞成怒的她竟與現男友合謀將其殺死,而後將其拋屍荒野。
錢敏是黑龍江省五常市人,2000年初,離異不久的她帶著7歲的兒子來到尚志市某村,並與該村農民徐海同居,徐海的父親徐滿江為錢的兒子改了名。2002年6月,錢敏與徐海分手後,又攜子與周明同居。在錢與周同居期間,錢的兒子偷偷跑回徐家,並被徐氏父子收留。此後,錢多次到徐某家索要孩子,均遭到反對,故錢敏一直對徐氏父子懷恨在心。在得知徐海外出打工後,2004年7月8日早晨,錢敏同周明商量,想去徐家接孩子,如果徐滿江不讓接孩子,就殺死他。錢還讓周明幫助掩埋屍體。當日16時許,錢敏攜菜刀來到徐家接孩子,徐滿江表示如果錢敏拿出6000元撫養費,就讓她接走孩子,二人遂發生口角並廝打。廝打中,錢用菜刀將徐滿江砍死。此後,周明與錢敏共同將徐的屍體裝上車,拋屍於尚志市某村橋北。
法院審理認為,二被告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近日,依據《刑法》之相關規定,哈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錢敏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周明有期徒刑三年。(文中人物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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