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2月23日電 4個少年夜間走路的時候,看著路燈不順眼,將一條街的燈箱及一些路燈踢壞、打壞。近日,哈爾濱市道裡區人民法院判處4人各10個月的有期徒刑。
蔡某與徐某家住大興安嶺地區,來哈爾濱市上學。今年3月27日,兩個同鄉來哈爾濱市看望他們。幾人來到道裡區一家酒店內開懷暢飲,喝得大醉。3月28日1時許,幾個人酒後行至西十二道街時,看見路邊有很多路燈和燈箱,徐某走上前將一個燈箱踢倒,燈頓時滅了,蔡某等3人看著好玩,也加入到這個行列。於是4個人分頭去踢燈箱,砸路燈,整條街29個燈箱和部分路燈都被4人損壞。幾名過路的群眾看見,當即上來制止。蔡某等人不但不停手,反而出口辱罵對方,結果被群眾扭送到公安機關。據有關部門統計,損壞的燈箱和路燈價值59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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