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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賄受賄違規辦房證 哈爾濱一房產交易員被判無期
2004-12-24 08:30:31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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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24日電 原哈爾濱市某房產交易管理所交易管理員孫某利用職務便利,在為他人違規辦理房屋產權證時,索取、收受對方賄賂81萬餘元,並將贓款全部揮霍。日前,市法院以受賄罪從重判處孫某無期徒刑,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經檢察機關偵查查明,1999年底,哈市某房屋開發有限公司經理趙某為辦理其開發的哈市一單位綜合樓房屋所有權證,以及該樓宇的居民個人所有權證等事宜,請求孫某幫助辦理。此間,趙又向孫某說明,該樓宇並未取得工程質檢部門的驗收,且超建面積達1000餘平方米。孫某稱:『我能辦,超建部分交罰款就行了,沒有驗收報告我找人協調,費用由你出。』趙某表示同意。孫遂分別於1999年11月30日至次年3月,先後4次在趙某處收取趙給付的人民幣共94萬元。

    後孫某利用其與本所有關人員的同事關系,違規辦理取得了綜合樓及該樓宇10餘戶居民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及所有權證,而孫某實際只繳納登記費、超建登記費、手續費等共計21.8萬餘元人民幣。後孫某又以『人情費用不夠』為由,先後兩次向趙某索款共計9.56萬元人民幣。上述款項,除孫某為辦理產權證而繳款的支出外,其餘81萬餘元被其全部據為已有。

責任編輯:超級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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